劉志軍被公訴,薄熙來案還遠嗎?
2013年4月10日(德國之聲中文網)據中國官媒新華社4月10日發布消息:鐵道部原部長、黨組書記劉志軍受賄、濫用職權一案,已由北京市人民檢察署第二分院依法向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北京市二中院已依法受理該案,將擇日開庭審理。
劉志軍於2002年9月起擔任中國鐵道部黨組書記;2003年3月正式就任鐵道部部長。其在職期間,特別是在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爆發後,中國政府為應對金融危機,投入資金發展基礎設施建設,劉志軍借此開啟了中國高鐵"大躍進"時代,高鐵品質引專家擔憂。
從2004年至今,高鐵已投入建設資金至少在2兆以上。曾大權在握的劉志軍也將高鐵項目變為生財之道,其中曾為山西籍商人丁書苗的北京博宥投資公司批復多個高達數十億至千億元的項目。早前中國官方通報也指,劉志軍收取中介費及其他賄賂總額達8.22億元,除此之外,中國官媒早在去年5月份,指劉志軍"道德敗壞",其他中國媒體也曝出,這位中共高官還有不少於10位的情婦,其中包括演藝女星。
鐵道部原副總工程師道周翊民曾指,大躍進式的中國高鐵將導致事故高發;2008年4月曾發生膠濟事故;2011年"7.23溫州動車事故"曾震驚世界,也引爆中國鐵道部貪污腐敗、挪用和賬外存放資金、違規收費獲利等醜聞。其後54名責任人受到中共黨紀政紀處分,此事件也加速了中國對已於2011年2月底因涉嫌嚴重違紀被罷免職務的劉志軍的調查。
劉志軍案及去年的薄熙來案等成為上一屆中共執政層任內的最大醜聞,幾起案件也久拖不決。今年1月,官媒央視報導,薄熙來案、劉志軍案和前山東省副省長黃勝案及前吉林省副省長田學仁案等,已移送司法機關處理。4月8日,黃勝案在南京一審開庭,檢方指控其受賄,金額達1223萬余元。一系列貪腐案開審之後,是否也將啟動軍中貪腐大鱷谷俊山及薄熙來案的審理?
"劉志軍案將成為習近平反腐'老虎案'"
中國學者、《炎黃春秋》雜誌主編楊繼繩就此接受了德國之聲的採訪,他認為中共新領導層接手了上屆的幾個重大案件,在劉志軍一案上可將"燙手山芋"變成習近平反腐的標本,本案因此可以成"蒼蠅老虎一起打"中的"老虎案",不出意外,劉志軍至少會獲死緩。但他並不認為打下劉志軍後,對中共整體的腐敗狀況會有大的威懾和改變:"他是部長級的,應該算老虎吧,這個案子影響也這麼大。這個案子涉幾億受賄,應該會判很重,我覺得會是死緩吧。腐敗官員是應該懲處,但權力的約束和監督不解決,處理腐敗官員象割韭菜一樣,割了一茬還會再長出新的一茬的。"
中國學者、國務院農村發展中心前研究員姚監復也向德國之聲表示,早在2000年時,他和時任中紀委書記的李昌一起到海南考察時,海南省官員曾向他們表示中共層的腐敗案都是窩案和串案,因此將被新執政層順利貼上"老虎"標籤的劉志軍案,是否會牽出其他「老虎」也未可知:"部長一級最少算個小老虎,但當時幾兆的投資究竟還有誰得好處了?相關的人要不要打一打,還是就打一隻老虎和一百隻蒼蠅?還是把這只小老虎和周圍相關的大老虎一起打?這個案子要不要抓得更深一點,我估計不會,或者只是向下抓而不向上抓。"
"薄案拖不起,中共需要找到經濟或刑事犯罪證據"
楊繼繩認為由於薄熙來案和劉志軍案在性質上有很大不同,因此並不能象刘案一樣清晰定性並順利開審,但無論如何,薄案久拖不決,將影響中共形象,中共當局應該會在幾個大案上作出決斷。
姚監復則認為,黃勝案、劉志軍案等相繼公訴或開審,有可能是當局為薄熙來案以經濟罪定性做鋪墊。姚監復分析薄熙來主政重慶期間應該不涉入大的經濟犯罪,有可能要調查其任職商務部、遼寧和大連期間的經濟問題:"劉志軍的案子是經濟性質的案子,頂多是個大貪污犯的問題,薄熙來的案子是政治鬥爭的問題,兩個性質不一樣,雖然現在當局想把薄熙來的案件作為經濟案件及刑事案件處理,但實質上還是牽涉到政治局委員而且是幻想當常委的政治局委員的處理問題,所以比劉志軍問題更複雜。究竟薄熙來犯罪的罪證有哪些?至今沒有全面公佈。如果是試圖以經濟案件來定性薄案,也得拿出足夠的證據。"
姚監復也指,如果當局著力調查薄熙來在重慶之前的經濟問題,將再進入另一難解之套,即對一個"帶病之身"的人予以提拔重用,將不可避免的再牽涉其他中共高層,而這是當局不願意看到的。面對刺手的薄熙來案,中共當局無法再繼續拖延下去,人們將聚焦會有哪些更隱蔽的動作來化解這場政治危機。姚監復特別向德國之聲提及,近期《Lens視覺》雜誌文章曝光遼寧馬三家勞教所酷刑一事,且在大陸傳播廣泛,除媒體解讀的為解除勞教制度破冰之外,另一種可能性是,當局正在尋找薄熙來主政遼寧期間的"罪證。"
作者:吳雨
責編:洪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