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出庭戴頭巾?德地方法院說不
2017年7月23日廣告
(德國之聲中文網)據德國《每日鏡報》報導,布蘭登堡州盧肯瓦爾德市一名敘利亞女性想在盧肯瓦爾德地方法院辦理離婚。她的女律師阿博卡爾(Najat Abokal)收到法庭的通知,要求出庭期間,其當事人不能因"宗教動機"而戴頭巾。
公務員的中立準則
阿博卡爾認為,法庭的這一要求是違憲的。德國聯邦法院的一項裁決規定,國家公務員、包括法官、檢察官不應出於宗教原因戴頭巾,這被稱為中立準則。但對於庭審的其他參與方和法院的旁聽者,這一規定並不適用。
《每日鏡報》報導稱,該地方法院的女法官諾伊邁爾(Roswitha Neumaier)已宣佈原定7月27日的庭審日期延後。
波昂憲法學家蓋爾蒂茨(Klaus Gärditz)對女律師阿博卡爾表示支持。他認為,被禁止戴頭巾出庭的那名敘利亞女性其宗教自由受到侵犯。
苗子/葉宣(每日鏡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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