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政治犯獲釋後表示曾遭虐待
2014年12月15日(德國之聲中文網)這位內蒙古少數民族活動人士在監獄中度過了將近20年。有報導稱,1995年12月10日,哈達被中共當局因建立"南蒙古民主聯盟" 於家中被捕。中國當局以"分裂國家罪"判處學者哈達有期徒刑15年。2010年刑滿釋放後,又被當局以"剝奪政治權利四年"為由羈押四年。
出於對少數民族地區局勢不穩定的擔憂,中國政府持續嚴格控制包括內蒙古、新疆和西藏在內的少數民族地區,雖然官方將這些地區稱為"自治區"。
「慘重的代價」
總部設在紐約的人權組織"南蒙古人權訊息中心"近日公開了一份哈達的影片。哈達說:"19年的冤案今天結束了。19年來,為了逼迫我認罪,讓我放棄思想而用盡了各種方法。雖然堅持下來,但付出的代價是慘重的。主要是妻兒被陷害,被摧殘。我也已經變成殘廢了。"
2014年7月,哈達的妻子新娜曾發表控告信,呼籲國際社會關注她一家的命運。當時她向德國之聲透露,哈達"有一段時間精神有些問題,有壓力",後來就表示不想再和妻子見面。但兒子(威勒斯)每個月會去看父親。家人在向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聯合國人權委員會以及美國國會外交人權委員會發出的控告信中,重點提出官方最近這4年對哈達及其家人的新的犯罪行為。
法律之外的酷刑
路透社向內蒙古地方政府發出的採訪要求沒有得到回應。按照中國現行法律,酷刑虐待屬於非法行為。但人權組織聲稱,這一現象在中國廣泛存在。
在過去的幾年中,哈達的妻子和孩子也多次被捕。哈達出獄後接受自由亞洲電台採訪時表示,當局已經承認他遭到虐待,會追究主辦人員的刑事責任。今年59歲的哈達說,他剛入獄時就受到虐待,包括被關"小號"、冬天在露天工作、每天24小時不給取暖、被用對人體長期使用會有副作用的毒性藥物,導致他身體器官衰弱。據他本人表述,在赤峰監獄服刑期間,哈達一共被關了兩次"小號" ,第一次是2000年,關了78天。第二次是2005年的21天。哈達稱,自己下一步要繼續反對民族壓迫,繼續申訴控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