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觀察呼籲中國重審反恐法草案
2015年1月21日(德國之聲中文網)中國政府去年提出《反恐怖主義法》草案,內容規定建立國家反恐怖主義情報中心和跨部門情報訊息運行機制。國際人權組織"人權觀察"擔憂,這項法案將賦予相關單位判定特定組織或個人為恐怖分子的權力,並使後者缺乏正當法律程序的保護。
人權觀察指出,鑑於中國對犯罪嫌疑人缺乏基本法律保護,以及過去以反恐為名犯下的侵犯人權行為,當前的草案將使侵犯人權正當化。
人權觀察組織中國部主任理查森(Sophie Richardson)呼籲中國,令反恐法草案符合國際標準。她認為,"現有的草案不過是一紙侵犯人權的許可"。
反恐措施不應被濫用
近年來,中國遭遇多起針對大眾而且明顯具有政治動機的襲擊事件。自2009年開始,新疆地區的火車站、警局或市場遭遇襲擊,造成數百人喪生。2014年3月1日,8名持刀歹徒衝入昆明火車站隨機砍殺民眾,導致29人死亡,143人受傷。
與此同時,人權觀察指出,中國政府長期以來以恐怖主義威脅為由,對新疆的維族人進行打壓。根據該組織近年的紀錄,中國在當地侵犯人權的行為包括剝奪維族人的政治、文化和宗教權利,酷刑虐待和被迫失蹤,言論審查以及在經濟和社會方面的歧視。
理查森表示:"雖然恐怖主義對社會構成龐大威脅,但過分以及被濫用的反恐措施可能造成傷害並加劇衝突。"
人權觀察認為,要降低具有政治動機的暴力襲擊發生,中國政府必須立刻移除對言論、宗教和結社自由的限制,強化司法獨立性,終結對犯罪嫌疑人的酷刑虐待及不當對待,加強對人權的有效保護。
侵犯人權絕非終結暴力的途徑
人權觀察組織對於"反恐法"草案提出了幾點擔憂。該組織認為,草案對於恐怖主義的定義模糊,根據地104條,"恐怖主義"是指所有可能引發社會恐慌、影響國家決策、製造民族仇恨、顛覆政權、分裂國家的"思想、言論和行為"。人權觀察在一份新聞稿中指出,"思想"的涵蓋範圍廣泛,任何對政策改革的意見都可能被納入此列;而後兩者則經常被用於對付和平的異議人士或政府及黨的批評者,包括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劉曉波和維族經濟學者伊力哈木。
此外,根據草案內容,中國將設立反恐怖主義工作領導機構。屆時該機構將被賦予權力,判定特定組織及其成員為恐怖分子。雖然根據法案第72條,對恐怖活動組織和人員認定不服者可提出復核申請,但人權觀察批評,復核工作並非由法院辦理,而是由反恐工作領導機構辦公室作出裁決。
另根據草案,所有在中國境內的電信業務經營者和網路服務提供商將被要求為政府開通"後門",將密碼方案提報主管部門審查,並且將相關設備、境內用戶數據留存於中國境內,否則便不得在境內提供服務。
草案還規定在公共區域及重點部位安裝具有影片圖像採集、人像比對、車牌識別等功能的訊息系統。人權觀察質疑,此類系統容易遭到濫用,甚至被用來追蹤異議人士或其他和平活動人士。而草案並未對儲存訊息的時效作出限制,也未說明哪些機構以及通過何種程序能獲得系統內的數據。
其它引起"人權觀察"不安的部分還包括政府以及負責協調反恐工作的新領導小組職權不明,草案可能擴大執法機構的強制性權利和監控權,以及非政府組織可能受到針對等。
理查森在一份聲明中寫道:"針對民眾的襲擊行為永遠不能被正當化,但侵犯人權絕對不是終結此類恐怖暴力的途徑。中國政府必須尊重權利,而非建立一個新的監控結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