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洲普遍存在酷刑
2014年6月28日
(德國之聲中文網)暴力給人帶來痛苦、摧毀人的意志、抹殺人格:這僅僅是酷刑的三種形式。據國際特赦組織公佈的消息,全球大約79個國家存在酷刑,例如對人使用棍棒進行毆打,以及使用電擊,溺水模擬或其他虐待折磨手段。一些國家的政府則通過這些手段將最小型的抵抗扼殺在萌芽狀態。
這些暴行受到國際社會的強烈指責。 1987年6月26日國際反酷刑公約生效。 1997年,聯合國大會將這一天作為聲援酷刑受害者之日。人權觀察亞洲區域副主任菲爾‧羅伯遜(Phil Robertson)在接受德國之聲採訪時表示,要在全球徹底禁止酷刑,還有很長的道路要走。
德國之聲:哪些亞洲國家經常使用苦刑?
菲爾‧羅伯遜:可悲的事實是,在東南亞,南亞和東亞國家的警察將酷刑作為審問時的一種常用的逼供手段。幾乎對所有的東南亞和南亞國家,我們都掌握著相關的證據。這個問題太普遍,以至於我們不知道反對警方使用酷刑該從何做起。
例如人權觀察發現,在中國、寮國、柬埔寨和越南的"戒毒醫院"常使用酷刑 - 那裡的人本應是得到幫助,但是實際上卻遭到鞭打或更糟糕的虐待。即使在新加坡和馬來西亞等國家,鞭刑也是其司法制度的一個組成部分。當然,在越南,寮國,緬甸等國的"政治犯"案例,始終是這場討論的核心內容,而極權國家北韓在刑訊方面最為嚴重。
將那些負有責任者繩之以法很難嗎?
令人深感不安的是,很少有一位肇事者被追究責任。在這些國家中,顯然有很多政府對其實施酷刑的官員免予處罰。一位柬埔寨移民曾告訴我:"在泰國,泰國人可以任意毆打我們,而不會受到任何法律制裁。"
特別是在認可酷刑的國家如北韓或越南,肇事者幾乎沒有被追究責任的可能。尤其是因為酷刑主要發生在難以進入的監獄系統,外界幾乎無法看到其內部的情況。
此外,很多人猜測寮國的監獄是東協國家中使用酷刑最嚴重的地方,囚犯遭受酷刑和虐待是家常便飯。但是由於外部觀察員幾乎無法進入監獄與囚犯接觸,因此很難對種種猜想進行全面證實。
在亞洲各國,到什麼程度酷刑才會受到法律制裁?
在許多國家,酷刑是一種犯罪行為。而在那些允許酷刑的國家,如果給他人的生命和肢體造成傷害,就可以被追究法律責任。但實際上受到起訴的肇事者寥寥無幾,因為這樣的指控有可能使警方或監獄系統的酷刑被曝光。這是許多國家的政府所要避免的。
最常使用的酷刑虐待有哪些?
為了使一個人就範對其拳打腳踢很常見,還有就是使用電警棍電擊,進行各種姿勢的吊打,用煙頭或其它易燃物體燒燙,性虐待和強姦,服苦役以及使用各種棍棒進行毆打。
在亞洲或太平洋地區,去年是否也出現積極的發展趨勢?
聯合國人權委員會(COI)對北韓破壞人權的調查無疑取得積極的進展。在澳洲法官邁克爾‧柯比(Michael Kirby)的主持下,該委員會披露了北韓多個監獄系統使用酷刑的情況,並要求北韓必須對這一危害人類罪承擔責任。
此外,臭名昭著的緬甸監獄釋放為數不少的一批政治犯無疑也是一個好消息,尤其是在回顧前軍人政府是如何系統地迫害這些囚犯的情況下。然而,緬甸是否繼續走改革這條路,仍有待觀察。今年和明年對該國的未來至關重要。
採訪記者: Esther Felden 編譯:李京
責編:李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