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聯辦主任: 防止香港成為國家安全之風險口
2020年4月16日(德國之聲中文網) 周三(4月15日)駱惠寧在7分鐘的短片中首先提到,「要盡快在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層面下功夫,該制定的制定,該修改的修改,該激活的激活,該執行的執行,決不讓香港成為國家安全的風險口。」
駱提及反修例風波,指去年六月以來持續發生的「港獨」、「黑暴」等激進暴力犯罪行為,令香港法治核心價值遭受極大衝擊,嚴重破壞香港安定繁榮,嚴重挑戰「一國兩制」底線,「違法得不到應有懲治,引來的會是更多的效仿;侵蝕法治的『蟻穴』得不到清除,摧毀的將是國家安全的『大壩』,損害的將是全體香港市民的福祉,這個道理不難理解。對任何危及香港法治根本的行為,我們都應當零容忍。」
駱呼籲全社會行動起來,「營造有利於同各種危害香港安定和國家安全的行為作鬥爭的社會輿論環境」。他最後指,當前要同心抗疫,反對「攬炒」,只要人人盡責,共同築城,就能戰勝各種風險挑戰。
社會賢達對此有何看法?
香港唯一一位名譽資深大律師、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文敏今早接受商台訪問時,提及《基本法23條》在於保障國家安全,認為現行已有法例保障國家安全;又以香港民族黨的事件為例,已可透過社團條例處理,又指在官方機密條例下有間諜罪和竊取國家機密罪,還有公安條例等法例。
對於路透社有關本港司法獨立正受北京威脅的報導,陳回應指,法律界普遍有相關憂慮,認為北京在過去一段時間,嘗試影響香港司法制度運作,包括釋法及肆無忌憚批評法官和裁決,難免令人覺得是施加壓力,質疑本港法庭的自主度逐漸被收窄,情況令法律界憂慮。
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則認為,中央對香港作為國家安全威脅的迫切感近年不斷增加,駱的講話反映中央對香港政府和社會,在利用現有法律工具應對國家安全的力度和意志都不足,並提出要求。
劉續稱,如香港短期內不能完善原有法律機制,中央一定會出手,修改基本法、人大釋法、將全國性法律引入香港,專門為香港制定全國性法律和向特區政府發出行政命令等,都是中央能力所及的手法。
全國政協副主席、前行政長官梁振英表示,在「回歸」前英國和美國都不重視香港反對派,但 97 後香港反對派在英美「登堂入室」,原因是他們已經成為英美「對華較勁的棋子」。他又表示,不少香港人以為回歸後香港和外國的關係,和英殖時期無分別,香港社會亦對反對派與外國的互動無動於衷,這現象「值得深思」,形容香港是中國最開放、自由、國際化的城市,於是亦成為「中國軟肋」,所以香港更有必要推行國家安全教育。
駱惠寧,浙江義烏人,曾任青海省人民政府省長、中共青海省委書記、中共山西省委書記,現任香港中聯辦主任、國務院港澳辦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