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專家談中國消費稅改革
2006年3月30日中國新華社本周三在其網路版上刊載專家評論說,現在的消費稅改革是明確運用稅收槓桿,使中國財政與產業政策向所謂弱勢群體傾斜。官方評論特別強調這樣做的正當性。但在中國社會科學院財政稅收研究所研究員楊志勇看來,現在開征的所謂消費稅,並不能簡單地解釋成為向弱勢群體傾斜。他說:「應該說針對奢侈品,我們的稅制是選擇性消費稅,並不是對所有的消費商品都徴税。這樣,我們的消費稅有部分調整財產分配的功能。國內有很多人在關注研究稅收問題的時候,都忽視了稅收轉嫁和歸宿的問題。」
換言之:假如中國城市社會中消費高爾夫球的,依舊是所謂公費招待人群,那麼徵收這樣的稅,就非但不會使得收入向弱勢群體傾斜,反而會造成公共產品成本增加,加重一般消費者的負擔。在德國杜伊斯堡大學經濟學教授陶伯看來,中國的消費稅與其說是在改變收入分配,莫如說是在努力調整生產結構。他說:「隨著中國的經濟政策從外向轉向內需,中國加強市場消費區段當中不依靠外貿、而主要針對國內需求的一部分工業。這樣的經濟政策一定會觸及整個人口對消費的需求,因而以消費推動工業和產業結構的再調整。」
從某種意義上,楊志勇研究員是同意這樣的分析的。他強調,在評價現在的消費稅改革時,一定要從整個稅制結構以及稅制改變之後實施的實際效果出發。他說:「從消費稅制這個角度來看,它的稅目是有增有減,稅率是有升有降;比如象普通的護膚護發品吧,原來有這個稅目,現在沒有了。從稅率的角度上看,現在沒有了,就意味著稅率是零。雖然說有新開征的稅,有針對高爾夫球的、高檔手表的、有遊艇的,但是也有減少的。高爾夫球、遊艇類,單個金額都很高;但護膚護發品,它的銷售量又很大。最終從消費稅所提供的有效剩餘收入來說,是升是降,可能還要看具體的狀況。調節到什麼程度,你首先要看他消費不消費。如果不消費,你等於什麼也調節不到了。」
針對中國網上就消費稅改革出現的所謂「殺富濟貧」的討論,中外專家都指出:就目前中國社會利益代表群體的力量對比而言,中央政府未必有這個能力通過向所謂富人徴税來接濟窮人,也未必能夠象中國一些民族主義經濟學家們希望的那樣,通過比如取消對外資投資企業的優惠,來接濟中國本國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