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環保組織道路艱難
2006年11月20日日前,中國著名環保人士溫波做客德國伯爾基金會,參加了在柏林舉辦的中國環保問題座談會。下面請聽本台特約記者方婷從柏林為您發來的報導。
身穿牛仔褲、夾克衫的溫波看上去和一個在校的大學生幾乎沒有什麼兩樣。然而,這位年輕的大連人卻有著20年參加環保活動的經歷。1987年,溫波和一群年輕人在大連建起了自己的「綠色和平組織」。2000年,他協助國際「綠色和平」組織在北京建立了辦事處。一年之後,溫波開始為太平洋環境組織工作,並成為該組織中國項目的負責人。溫波說:
「環境危機越來越重,衝突也越來越嚴峻。這是非常重要的一個導致社會不穩定的因素,因為沒有什麼比對自身的健康、自己生活環境的健康造成威脅能更讓人擔憂的了。很多地方出現了群體事件,很多是因為環境被破壞引起的。如果我們的社會希望更穩定、持續發展的話,保護環境是義不容辭的。」
溫波認為,解決中國的環境問題是當務之急。而國家要解決這一問題離不開民間團體的參與。溫波認為,「中國如果要解決巨大的環境問題的話,一定要推動民間團體的發展,推動公眾的參與。使公民社會更加豐富起來。」
溫波所在的太平洋環境組織的主要工作內容之一,便是通過提供經濟資助和業務培訓支持中國民間團體的發展。總部設於美國的太平洋環境組織自在中國落戶以來,資助過不少民間環保團體。他說:
「我們一方面開展自己的項目,水污染、海洋保護、動物保護。我們認識到,一定要推動當地團體的發展。如果沒有很好的當地團體,成熟、有效地推動工作的話,任何外來團體做的工作都是蜻蜓點水,因為他們不可能紮根當地。」
大陸各級政府也意識到,民間環保組織的工作價值。民間組織也因此而擁有一定的活動空間。然而,在希望民間組織承擔一部分環保責任的同時,官方更在意的是這些組織的可控制性。與國外同類組織相比,中國環保組織需要的不僅僅是一批對環保事業充滿熱情和獻身精神的大眾成員,它們面臨的首要問題是如何取得一個合法地位。溫波說:
「在國外民間團體可以自由籌款,比較自由地擴大自己的影響,吸收社會成員。這樣使得這樣的民間團體有一個好的基礎取得社會支持。中國相對來說,空間比較小。在取得合法地位的步驟上就已經遇到很多的困難。
中國的法律規定,如果建立一個社會團體,需要一個掛靠單位,然後才能去民政部門註册登記。有一個上級單位,叫做歸口管理。如果是一個關於衞生健康的社會團體,應該去衞生部門先備案,然後再去民政部門。」
有了名義上的上級單位,民間組織就被納入了中國國家管理的體系。掛靠在政府部門的民間組織需要每年向上級單位匯報,接受政府部門形式上的監督。
與德國綠黨關係密切的海茵裡希•伯爾基金會亞洲部負責人施爾福女士表示,正是因為上述原因,中國所稱的非政府組織與西方的非政府組織有著本質上的區別,但伯爾基金會不迴避與這些實際上是受官方控制的民間組織的接觸。她認為他們的工作也很重要,因此有興趣保持合作。合作的形式不是經濟上資助,而主要是訊息交流,伯爾基金會幫助像溫波這樣的環保人士傳播他們的訊息。
環保活動家們的心中總是懷著綠色的希望,溫波也不例外。他希望有更多的民眾加入環保的行列,也希望中國的民間組織能夠擔當起綠色瞭望哨的角色,時時為社會敲響環境惡化的警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