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減排項目涉嫌大規模欺詐 德國踩下急剎車
2024年9月22日(德國之聲中文網)德國近日曝出一場涉及巨額碳信用額的欺詐醜聞。德國環境保護局(UBA)對66個中國氣候減排項目進行了深入審查,結果發現其中45個項目涉嫌通過虛假申報和誇大數據的方式,騙取了歐盟減排證書,總價值約15億歐元。許多項目的申報時間處於新冠疫情全球大流行嚴重,相關認證人員出行嚴重受阻時期。
UER項目的背景與運作方式
在歐盟的碳減排體系中,企業可以通過參與全球範圍內的氣候減排項目獲得碳信用額,以抵消自身的碳排放。其中,"上游減排"(Upstream Emission Reductions,簡稱UER)項目是石油和天然氣企業常用的一種途徑。通過在供應鏈的上游環節實施減排措施,如改造設備、提高能源效率等,企業可以獲取相應的碳信用額。
按照規定,每個UER項目都需要經過獨立的第三方機構按照國際標準進行驗證和認證。這些機構負責評估項目的真實性、減排效果以及合規性,確保項目真正達到了減排目標。歐盟和德國政府通過這種機制,旨在鼓勵企業投資全球的減排項目,實現更廣泛的環境效益。認證機構全部為私人企業,但是在開展相關工作前需要得到德國和歐盟有關部門的認可。
欺詐行為的運作方式
德國之聲就此進行了深入細致的調查,也詢問了參與調查的專業人士,發現此次曝光的欺詐行為利用了UER機制的漏洞。在這些涉嫌欺詐的項目中,不法分子通過一系列手段獲取了不應得的碳信用額。
首先,一些項目本身並不存在,或者減排效果被大幅誇大。申請者可能提交了虛假的文件和數據,聲稱已實現了實際並未達到的減排目標。
其次,實際的中國項目營運方可能並不知情,甚至不願意參與UER項目。為繞過這一問題,申請者可能虛構了項目營運方,或者找一個與實際項目無關的公司作為名義上的營運方向德國的環保機關遞交UER申請。
更為嚴重的是,在相關UER項目的認證過程中,缺乏必要的獨立性和透明度。按照規定,相關項目的認證需要由獨立的第三方機構進行。然而德國之聲調查發現,在這些案例中,往往是同一批人同時參與了項目的創建、驗證和認證。他們對UER體系非常熟悉,利用專業知識和行業漏洞,使虛假項目得以通過認證。調查還發現,在中國,甚至已經形成一個買賣UER項目的市場。
相關初步調查結果顯示,這些欺詐行為之所以能夠成功,部分原因在於認證過程中的獨立性被削弱。當同一群人既是項目的設計者,又是其驗證者和認證者時,缺乏獨立審查就成為了問題。
欺詐行為產生的條件
新冠疫情期間的旅行限制,給了這些不法分子可乘之機。由於實地考察和審計變得困難,認證機構不得不依賴遠程審核。這使得提交虛假文件和數據變得更加容易,而缺乏現場檢查的約束。
此外,歐盟和德國對於第三方認證機構的監管力度不足,未能有效審查其獨立性和專業性。一些認證機構可能未嚴格履行職責,甚至與不法分子勾結,參與欺詐行為。據德國電視二台(ZDF)報導,涉嫌參與的認證機構包括TÜV萊茵集團(Tüv Rheinland)。德國警方已經於2024年7月對其進行了突擊搜查。德國檢方目前正在調查該機構是否有商業欺詐行為。
德國之聲發現,市場對碳信用額的高需求也是一個誘因。由於碳信用額在市場上具有高價值,企業迫切希望通過UER項目獲得這些額度,以抵消自身的碳排放。這種高需求促使一些人鋌而走險,提供虛假的項目以獲取經濟利益。
為何委託私人公司進行認證評估?
在國際環境合作中,國家機構在他國領土上進行直接監管和審查存在主權限制。為了尊重他國主權,同時確保項目的獨立性和專業性,通常會委託獨立的第三方私人機構進行認證和驗證。
私人認證機構具備專業的技術知識和全球網路,能夠更高效地進行項目評估。這種做法在國際貿易和環境合作中非常普遍,有助於確保公平性和透明度。然而,此次事件暴露出依賴私人機構的風險。如果缺乏有效的監管和審查,這些機構可能無法履行其應有的職責。
德國政府的應對措施
德國環境保護局的調查顯示,涉及的碳信用額總量約為600萬噸二氧化碳當量,總市場價值約15億歐元。該局局長梅斯納(Dirk Messner)表示,其中僅有約400萬噸的信用額可以被追回,導致約5億歐元的直接經濟損失。
面對這一情況,德國聯邦環境部於2024年初採取了一系列行動。該部在2024年2月提出了修訂《上游減排條例》的草案,並於2024年6月8日生效,提前兩年終止了現有的UER項目申請流程。根據新規定,德國自2024年7月1日起不再接受新的UER項目申請,並加強了對現有項目的監管措施。新的規定適用於所有UER相關的申請,不僅僅侷限於來自中國的申請。
目前,德國司法部門正積極介入調查,與國際律師事務所合作,追查涉及欺詐的項目和個人。德國環境部已多次向議會報告事件進展,並正積極參與立法改革,計劃在2024年內提出新的法律草案,加強對減排項目的監管。
中方的反應
截止目前,中國官方還沒有對德國方面發起的相關調查和欺詐指控做出直接的回應。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北京分會於2024年3月初發表了一篇來源為「新華社法蘭克福分社」,題為「【投資提示】德啟動對中國減排項目欺詐調查 企業需謹慎應對」的消息,指出此事的核心包括中國生物燃料過剩和廉價引發懷疑 ,或面臨反傾銷調查,以及德國生物燃料生產商認為自己處於不公平的不利地位,因為他們懷疑一些化石燃料公司使用虛假獲得的UER證書,而不是購買他們的產品完成減排目標。根據德國之聲的調查,德國的生物燃料生產商無法被確認成此次欺詐事件的主要舉報方,因為它們作為利益方的公正和可信度從一開始就受到了德國相關部門的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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