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擬禁止非公有資本參與新聞產業
2021年10月9日(德國之聲中文網)中國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在10月8日於官網上發布公告,將向社會公開徵求對《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21年版)》意見,並「歡迎各界人士踴躍參與建言獻策」。
將對新聞采編播發設限
《清單(2021 年版)》列有禁止准入事項6項,許可准入事項111項,共計117 項。其中,今年新增的禁止准入事項第六項提到,「禁止違規開展新聞傳媒相關業務」,對於非公有資本參與新聞采編播發等業務設立限制。
對於該事項的描述涉及了6個方面,非公有資本不得從事新聞采編播發業務;不得投資設立和經營新聞機構;不得經營新聞機構的版面、頻率、頻道、 欄目、公眾帳號等。非公有資本也不得從事涉及政治方向、輿論導向和價值取向等事件的新聞實況直播業務;不得引進境外主體發布的新聞,也不得舉辦新聞輿論領域論壇峰會和評獎評選活動。
去年已限制網路新聞業務
在過去的版本,已經有過類似的限制。以2020版負面清單為例,其「禁止准入類『第五項』禁止違規開展網路相關經營活動」中曾提及,非公有資本不得介入網路新聞資訊采編業務;任何組織不得設立中外合資經營、中外合作經營和外資經營的網路新聞資訊服務單位。
此外,《市場準入负面清单(2021年版)》還包括了對金融、網路相關經營活動,以及不符合主體功能區建設要求的各類開發活動的限制。
與去年相比減少6項
負面清單制度適用於中國和外國投資者,與去年度的清單相比,涉及的事項減少了6項。此制度2018開始實施,自2019年起中國政府每年更新市場準入負面清单,該清單分為禁止和許可兩類事項。對禁止准入事項,市場主體不得進入,行政機關不得辦理有關手續;對許可准入事項,可由市場主體提出申請,行政機關依法依規作出是否予以准入的決定,或由市場主體依照政府規定的准入條件和准入方式合規進入;對市場準入負面清单以外的行業、領域、業務等,各類市場主體皆可依法平等進入。
(路透社、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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