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實施「刑九」 有「增」有「減」
2015年11月1日廣告
(德國之聲中文網)簡稱"刑九"的刑法修正案於今年8月29日在中國全國人大會議通過。從11月1日起,編造虛假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包括微博、微信在內的網路或其它媒體傳播者可以被判7年以下尤其徒刑。在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可判最高7年徒刑,替考者將被處以拘役或管制。而對"醫鬧"的首要分子,可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外,偽造、買賣駕照最高可判7年, 校車、客車嚴重超載將處拘役並處罰金。 虐待老弱病殘最高可判3年,擾亂法庭,在法庭上打罵法官最高可判3年有期徒刑 ,暴力襲警最高處3年有期徒刑。私藏恐怖主義圖書最高處三年有期徒刑。
刑法修正案(九)同時削減了9項死刑罪名,比如取消了走私武器、彈藥罪的死刑。此外,1997年新增的嫖宿幼女罪被取消,對於姦淫幼女的犯罪今後將以強姦罪論,從重處罰。
中國官方媒體稱,刑九正式將一系列引發輿論關注的行為納入刑法制裁的范疇,與民眾生活息息相關。但法學界人士也認為,一些法律條文有可能被誤用,甚至濫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