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勞工真的要做主人了?
2007年2月21日中國人大正在討論新的勞動法,目前已經是在討論第二個草案了。新法第一稿就引起了很大爭議,僱主方面擔心新法給予了工會太多的權利,而海外的勞工運動活躍分子仍嫌新法在勞動權益保護上措辭太含糊。第一個法律草案出台後,中國人大已經收到了19萬條意見,有些有爭議的條款不得不暫時收回,被拿去重新討論。美國商會認為,中國的新勞動法第一稿如果不加修改地出台,必將會「在勞動市場上引起混亂」。對於美國在華企業來說,他們最關心的是新法如何規範工人的辭退保護問題。
勞動法立法引起的利益衝突表明,中國已經發展到了一個新的關口。它傳達出的重要訊息就是,中國的勞動成本也正在或將要上漲,各地政府正在大力推行最低薪水標準。經過了多年的追求數量和速度的經濟增長後,中國人已經開始意識到品質的重要性-這不單單指的是產品與服務的品質,也指的是環境的品質和生活的品質。
由於中國沿海經濟發達地區的薪水水準的上漲,已經出現了生產遷居內地的趨勢。特別是有「世界工廠」之稱的廣東,已經開始出現了流動民工缺乏的苗頭。中國政府採取措施為農民「減負」和為農業提供補貼,這無疑會鼓勵農村勞動力更多地留在農村。如果在自己的土地上能夠得到差不多的收入,農民又何必到城市裡的「血汗工廠」一天12個小時地在潮濕陰暗的車間裡拚命呢?
自從所謂的「胡溫新政」開始後,中國政府開始注重社會利益平衡,勞動立法上也體現出這一趨勢。新法將賦予工會更多的權利,特別是在抵抗大規模裁員問題上。在北京的歐洲工商會的代表瑪麗亞.圭馬雷斯認為,勞動法的「第二個草案更加與國際習慣做法接軌」。例如,在雇傭臨時工上,立法者就採取了更為嚴厲的規範條例。按照新法,如果僱主與臨時工簽署了第三個勞動合同,那麼這第三份合同就應該是長期的和不受時間限制的。最重要的是,今後勞動合同將成為必須,不得出現勞動而沒有合同的情況。按照新法,沒有勞動合同的員工將有權向僱主提出雙倍於薪水的補償要求。
新的勞動法一旦在即將開始的「兩會」上通過,必將是中國的一個很大的社會進步,因為中國目前有10%的勞動者沒有勞動合同,特別是在廣東,侵犯勞動者權益的現象尤為嚴重。
在中國,雖然大部分勞動者對自己的權利根本沒有認識或者缺乏認識,但是通過法律渠道捍衛自己權益的例子越來越多,而這些例子會鼓勵更多的人走法律途徑解決勞資衝突。例如,在1990年,中國法庭處理的勞資糾紛只有1萬2000例,而2005年則上升到31萬4000例。在這些法律糾紛中,工人勝訴的案例超過了50%,這是香港的一個亞洲勞動保護民間組織提供的訊息。這些勞動糾紛中,大都是與拖欠薪水有關。其實,即使是按照現行的勞動保護條例,也不應該允許拖欠薪水的現象存在。因此,如果新法出台後仍是有法不依,那麼勞動保護可能又會成為紙上談兵。
中國的立法者還希望今後工會將在私有企業內扮演對抗勞動剝削的角色,並且立下了在60%的外資企業中成立工會的量化指標。去年,美國著名連鎖零售商沃爾瑪在中華全國總工會的壓力下打破了它的不設工會的「不良傳統」,引起了世界矚目。以往,中國的工會與企業領導層是緊密合作的,但是新法將禁止工會幹部成為管理層一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