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提出日本遺留毒氣彈侵害首例起訴
2002年2月4日41歲的鐘江(譯音〕在法院作證表示,他是在大戰結束幾十年後的和平時代患這種病的,日本政府必須承認它的責任。鐘江透過翻譯表示,日本必須盡快將它丟棄在中國的武器取走。
鐘江是這個案件中第一位在法庭作證的原告,本案一共有13個中國人,於1996年12月向東京地方法院提出起訴,要求日本支付總額150萬美元的賠償。他們表示,日本政府應該賠償因為日軍遺留在中國的化學武器和其他彈藥對他們個人所造成傷害。
原告的律師在聲明中表示,日軍二戰大量製造毒氣,這在當時也是違反國際法的。日軍還部署了這種武器,並在中國使用,然後將它們丟棄。
按中國政府的調查,日軍遺留了大約200萬枚化學武器彈殼在中國,有超過2000人因為這些殘留的武器引發的意外而受傷。但是根據日本政府的報告,日軍遺留在中國的化些武器總數大約是70萬。
本案的原告和他們的律師表示,丟棄化學武器違反了國際法,原告有理由尋求賠償。本案的律師表示,東京地方法院預計最快在今年年底,或是明年初對本案作出裁決。
日本政府企圖拒絕這類的索賠要求。日本政府說,國際法並不承認個人直接向一個國家尋求賠償的權利。根據日本在1999年和中國簽署的協議,日本保證提供必要的資金,技術,人力和設備,清除日軍二戰遺留下來的化學武器。不過,日本不願意對個別的犧牲者作出賠償。另外,在1972年簽署的中日關係正常化聯合聲明中,中國表示,基於中日兩國人民的利益,中國放棄所有對日本要求戰爭賠償的權利。
鐘江說,1982年7月16日,一群工人嘗試打開一個油桶形狀的金屬容器時,洩露出的毒氣。這個金屬容器是在黑龍江省牡丹江的一處下水道工程發現的。鐘江表示,工人在打開金屬容器時,聞起來象毒氣的黑色液體噴出來, 噴到他的眼睛, 臉部, 頸部, 和手部。
此後, 他進出醫院多次, 染上慢性疾病, 包括持續性的嘔吐, 頭痛, 視力退化, 並因此失去他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