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發布"問責條例"劍指權力"一把手"
2016年7月18日廣告
(德國之聲中文網)周日正式發布的新規中,尤其針對各地方領導官員反腐工作不堅決,其管轄範圍內腐敗蔓延勢頭未得到有效遏制等其它應當問責的情形。
官媒新華社引述"條例"中稱,黨的問責工作是由黨組織按照職責權限,追究在黨的建設和黨的事業中失職失責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幹部的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和領導責任。
報導還稱,該條例面對的是各級黨組織,但重點瞄準"關鍵少數"。特別是一把手"關鍵少數中的關鍵少數",更成為了問責的重中之重。
中共黨內已有類似的規則存在,而在新"條例"中更明確了懲罰的程序和細則。報導補充說,"條例"解釋了7種問責方式,從最輕的批評教育、書面檢查到免職、降職、黨紀軍紀政紀處分、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等。
今後中共黨內誰搞腐敗,誰將受到"問責"懲罰。對"問題"嚴重的黨政幹部不僅要實行"終身問責",還要將"典型案例"向社會公示。
有專家認為,新"條例"再次釋放出全面從嚴治黨的強烈政治訊號。
習近平上任近4年來,其反腐的力度從未減弱,甚至一再加大。繼黨內出現一些列的貪腐醜聞和權貴醜聞之後,習近平更在多種場合強調,為人民服務是黨的核心價值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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