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H370乘客家屬起訴馬航
2016年3月4日(德國之聲中文網)按照《關於航空器對第三方造成損害的賠償的公約》中第三條的規定,"對第三方遭受的損害,只要是由一架飛行中的航空器造成的,營運人就應當承擔責任"。但是,該公約同時指出,"如果自造成損害的事件發生之日起兩年內沒有提起訴訟的,則根據第三條獲得賠償的權利即行喪失"。
今年3月8日正是MH370航班失聯兩周年,因此如果在此之前沒有提出控告,受害人家屬可能就會失去獲得賠償的權利。
2014年3月8日,馬來西亞航空公司的一架波音777客機即MH370航班從吉隆坡飛往北京。該機起飛不久後,客機便告失聯,迄今渺無音訊。當時機上共有239人,乘客中大部分為中國公民。儘管搜尋人員在印度洋南部展開密集搜索工作,但未能發現失聯航班蹤跡。不過去年在法屬留尼旺島岸邊發現一塊MH370班機的機翼殘骸。
原告中包括一名中國乘客家屬
代表十個MH370航班乘客家庭的律師桑吉(Sangeet Kaur Deo)對美聯社表示,原告包括一名俄羅斯和一名中國乘客的家人,其餘家庭均來自馬來西亞。除了起訴馬航之外,馬來西亞政府以及事發當時馬來西亞民用航空和海軍的負責人也都成為被告。
桑吉表示,她的委託人此前曾與馬航展開協商。"每個人都等到最後一刻,希望航空公司方面能夠拿出解決方案。但沒有得到任何合理回應。因此考慮到訴訟時限,他們別無選擇,只能採取法律行動。"
為兩個來自烏克蘭的乘客家庭擔任代理律師的Yeoh Cho Kheong則表示,儘管已經提出起訴,但他的委託人將繼續與馬航展開談判。兩名烏克蘭乘客事發時均為44歲,搭檔經營家具生意。Yeoh Cho Kheong律師轉述稱,這兩人生前年收入均達到200萬美元,搭乘MH370航班是為了去北京談生意。他同時表示,如果能夠達成庭外和解,其委託人應該可以接受。
桑吉表示,她估計下周一(3月7日)將還有兩個相關案件提出起訴。當天將是訴訟期限的最後一天。
根據國際航空法規定,失事航班乘客的直系親屬可以得到最高17萬5000美元的賠償金,但如果經由起訴,賠償金額可能會更高。
不久前,一名美國人自稱在東南非洲的莫桑比克海邊發現一塊疑似MH370機體碎片。目前,該物體已經被送往澳洲进行檢驗。有專家表示,如果這塊碎片確實來自MH370航班,將有助於調查人員確定航班失事原因。
在印度洋南部進行的搜尋工作預計於今年6,7月間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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