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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被控串謀欺詐 申請保釋被拒

2020年12月3日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是同案三名被告當中唯一未獲保釋的被告。黎智英被即刻收押,而案件將延後到明年4月再審。同日,被控發表煽動文字罪的譚得志也被拒絕保釋即刻收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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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ngkong Jimmy Lai Chee-ying
今年73歲的黎智英去年八月被捕時,旗下媒體蘋果日報也被搜查,他堅持「蘋果一定撐下去」圖片來源: Reuters/T. Siu

(德國之聲中文網)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集團另兩名高層周達權與黃偉強12月2日被警方正式立案控告涉嫌欺詐科技園公司。三人被通宵扣查之後,於12月3日早上乘車押往西九龍裁判法院,由《香港國安法》指定裁判官、總裁判官蘇惠德主持提訊。最終,僅黎智英保釋被拒並且即刻還押候訊,周、黃二人皆獲准擔保外出。案件押後至2021年4月16日再審。

香港《蘋果日報》報導,庭上黎智英與周黃兩人不時交頭接耳,周達權在聆訊中亦不時向律師交談並轉達指示。黎智英則不時低頭沉思。直至裁判官準備宣佈是否批准保釋的結果時,三人應裁判官要求站立聽取裁決,最終黎智英被拒保釋,庭上多人愕然,旁聽席有人低呼:「嚇?」

香港《蘋果日報》報導,今年73歲的黎智英、63歲的周達權與59歲的黃偉強被控一項欺詐罪,指他們為有按租契而使用將軍澳工業邨駿盈街8號,並向科技園公司隱瞞有關用途,導致科技園公司蒙受不利,或令蘋果印刷或力高顧問有限公司獲利。

香港《蘋果》報導,三人提出保釋申請。黎智英提出以50萬元現金及30萬元人事擔保保釋外出,周及黃分別申請以20萬及10萬元保釋外出,提出可以到警署報到及交出旅遊證件。

裁判官將於明年4月16日再訊,仔細考慮後各人的保釋申請及案件後,批准第二及第三被告保釋,第二被告以現金20萬元及妻子20萬人事擔保;第三被告以10萬元保釋。兩人不得離開香港、交出所有證件,居住在報稱地址、到警署報到等。黎智英保釋申請則被拒,還柙候訊。

今年8月10日,香港警察國家安全處探員逮捕黎智英等10人,包括黎智英本人、他的兩個兒子、以及另四名壹傳媒高層。黎智英早晨在寓所被捕,罪名是涉嫌違反國安法第29條「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同日,警方派出200名警員大舉搜查《蘋果日報》位於將軍澳的大樓。黎智英獲保釋後稱「蘋果一定撐下去」。

10月15日,黎智英的助手馬克‧西蒙(Mark Simon)通過社群網站透露,香港警方早上突襲了黎智英的私人辦公室,在黎智英的律師抵達前入內搜索,並帶走一批證物。 《美國之音》引述《蘋果日報》稱,事件發生時,該辦公室因為新冠疫情原因沒有員工在場,所有職員均在家工作。辦公室負責人接到管理處通知後返回辦公室,讓持搜查令的警員進入搜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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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得志同日被還押候訊

香港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外號「快必」)涉嫌多次擺街站時叫「黑警死全家」口號,被控發表煽動文字、公眾地方做出擾亂秩序的行為等14項控罪。

案件12月3日於區域法院再訊。《香港經濟日報》報導,控方早前要求將案件交由國安法指定法官審理,法官陳廣池一開庭即表示自己是國安法指定法官,不論以指定法官或區域法院法官身份處理本案,他都有權處理,再討論越權問題會流於學術討論。

報導稱,法官將3宗案件合併處理,押後至2021年5月10日開審,並於3月31日再訊,屆時辯方將申請終止聆訊。辯方申請保釋被拒,被告續還押候訊。

張慈/楊威廉(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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