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詐案「豬仔」返國獲罪 家屬乞求中國公安重審
2024年2月2日(德國之聲中文網)去年10月2日,在中國雲南省一家邊境派出所前,王媽媽見到了剛從緬甸詐騙園區被解救回國的大兒子。時隔短短一年,她竟認不出對方。眼前這位29歲的青年,臉色蒼白、骨瘦嶙峋,走路還彎腰駝背,因為只要伸直腰桿,後背及肋骨就會隱隱作痛。原本約有75公斤的他,當時目測只剩不到50公斤。
「他在那邊(園區)被打得遍體鱗傷⋯⋯民警把他帶出來的那一刻,我抱著他在派出所門口放聲大哭。」育有二子的王媽媽告訴DW,2022年7月,大兒子為了替她籌手術費、受到海外高薪工作利誘,被販運至緬北從事電信詐騙;半年後,年僅22歲的小兒子為了救哥哥,在直播平台上誤信了假扮成救援志工的人蛇集團,也被賣到緬甸電詐園區,目前仍受困。
基於安全因素,王媽媽不便透露自身及兩位兒子全名。「因為兩個孩子⋯⋯現在我就跟神經病似的。」報警之後,她在中國各省四處奔波,盼執法單位加快救援腳步;而大兒子也在園區內試圖與警方聯繫,卻遭詐騙集團發現,被以電棍吊打至昏厥,多根肋骨骨折。隨後,他又被賣到另一個園區,經常因業績不佳而挨打。
王媽媽說,大兒子回國後一直在吃中藥調理身體,「估計最少要吃半年」,因為在園區所累積的傷從未獲得妥善治療,導致內傷嚴重。然而,兒子返家休養不滿一個月,王媽媽再度面臨沈痛打擊。
「我大兒子被刑拘了」、「被我們當地的公安刑拘」,11月初王媽媽在微信上焦急地向DW記者捎來訊息,並稱中國公安「不讓探視」。通話過程中,她一度泣不成聲,斷斷續續地說道:「我也不知道為什麼⋯⋯垂死的人總是被處罰。」
受害者被迫詐騙:「不然只有死路一條」
與中國雲南交界的緬北是詐騙集團的大本營,近年這些犯罪分子也逐漸往東南方移動,盤踞位於緬泰邊境的妙瓦底。據中國官媒央視報導,緬北和妙瓦底合計至少有高達1000座園區,正在以每天超過10萬人的規模執行電信詐騙。
這些詐騙人員的主要工作,就是在通信軟體上廣發訊息交朋友——因為犯罪集團認為,茫茫人海之中總會有「大魚」上鉤。
然而,無論是自願還是非自願前往,詐騙人員都可能因業績不佳而遭酷刑對待,因此增加了執法單位斷定受害者的困難度。同時,園區內也禁止使用私人手機,並嚴格監管公務機的使用,導致受害者難以蒐證相關暴行。
曾被賣至KK園區的受害者張默(化名)告訴DW,詐騙公司「每天會給很多號段」,要求他用WhatsApp等軟體給這些電話號碼傳訊息、發照片。「比方說你是女聊男,你就發一些色誘的照片,對方回覆你之後,你就跟他聊天、促進感情。」他補充,這些騙術還分成不同階段,包含初聊、深聊及產品介紹,即勸誘對方投資加密貨幣。
大多數被騙進園區的人認為這類工作違反道德良知,並不願意言聽計從。但只要反抗或業績差,就會被詐騙公司施以酷刑,在身體受到凌虐又無從逃跑的情況下,多數人最終選擇了屈服。
來自貴州的潘媽媽告訴DW,她兒子今年稍早受高薪海外職缺詐騙,被賣到緬北一處電詐園區。起初,兒子因為堅持不騙人,被人用手銬固定並吊掛在半空中,遭木棍、水管等器具毒打。「他走路都走不了,腳全部被打腫掉、打骨折。他沒辦法了,再不同意做,只有死路一條。」
被逼著簽了1年的工作合同之後,潘媽媽的兒子不忍目睹陌生人落入投資陷阱,經常暗自「點醒顧客」,引來其他園區受害者傚法。但因為業績差,他三天兩頭就挨打,並親眼看到有人因幫助客戶被公司抓到,當場被打死,屍首遭棄於附近荒野;有的人則再也承受不住身心凌虐,在精神崩潰後撞牆而死。
「在那裡殺死一個人就像死一隻雞,」潘媽媽向DW轉述兒子偷偷傳給她的訊息:「我也不想繼續做下去了,但是我不做,業績就很慘、就被他們用很多的手段和酷刑對待。你們能救得到我就救,救不到我,我只有在這裡死。」
家屬:有些中國警察比騙子還可惡
隨著受害者人數及親屬報案情況激增,北京開始祭出重拳打詐。 中國官媒「人民網」去年9月報導,中國公安部針對「群眾報警反映其親屬被困境外情況」,將在「充分調查基礎」上,加大對外交涉和解救力度,最大限度地保護其人身安全和合法權益。
但潘媽媽向DW披露,她去年向地方執法單位麻江縣公安局報警了三次,得到的回應卻是「你兒子不歸我們管」,請他「自救」。DW致電麻江縣公安局確認事實及請求置評,對方表示不便透露個案細節及發表評論。
「說這個話我真的心好涼,」潘媽媽說,並強調自己的遭遇並非個案,「好多人立不了案,警察不理他們,還把他們罵出去(警局)」。
一氣之下,潘媽媽決定向中國國內媒體大量披露警方的不作為,期盼輿論能對官方單位施壓。但她也澄清不該以偏概全,部分地區的公安仍相當積極,只是「有些警察真的是非常可惡,比那些騙子還可惡」。
協助解救人口販運受害者的華裔志工Sandy(化名)也向DW表示:「在很多的案件中,我們發現當地的公安並不願意協助家屬立案。」而當警方不願參與案件時,救援志工也難獨立展開調查。
不過Sandy強調,她的救援團隊經常與中國警方合作,提供當事人及園區資訊,以協助辦案,「所以我們建立了一種信任……就像是互相幫助」。
Sandy本身是電信詐騙的受害者,曾因誤信了陌生網友的投資話術而損失錢財。她創辦反詐志工團體的初衷,並非為了救援,而是在網路上列出詐騙網站,以免下一個人受害。
基於安全因素,Sandy要求以匿名受訪。她告訴DW,起初她「以為詐騙公司內的所有人都是罪犯」,「直到有一天,有人聯繫我,說他是被販運到詐騙園區的,問我們能否幫幫他?」
當時Sandy才明白,不是所有詐騙人員都是「加害者」。但在法律面前,該如何界定被迫犯罪的人應屬於「受害者」還是「罪犯」,仍存在不少爭議。
獲救回國 仍得面臨司法審查
中國官媒央視今年1月報導,2023年緬方陸陸續續一共向中方移交了4.1萬名「電信網路詐騙犯罪嫌疑人」,尤其在11月緬北爆發地方叛亂期間,有多支影片在抖音上流傳,指詐騙公司以廣播呼籲中國公民搭乘巴士返國。
其中一處地方單位——雲南保山市公安局向當地媒體指出,在他們所接獲的150人中,「有些是被解救的,有些是迫於壓力被主動釋放的」,但他們都將面臨「一系列審查流程 」,涉嫌違法犯罪的個體可能被行政拘留或刑事拘留。
王媽媽的兒子在去年10月初,即同一波的打詐行動中獲釋。據她所述,當時是由雲南省普洱市公安局發了「解救函」至緬甸地方司法委,兒子才順利獲救。回國當日,兒子編號76號,與其他200多位中國公民一同被遣返,安置在雲南省孟連縣的勐阿邊境派出所。
「你終於回來了!」王媽媽當時抱著兒子吐出了第一句話。
然而在10月31日上午,王媽媽就接到公安局來電表示「有事情」需要請兒子過去一趟。「在公安局門口,兒子說不用送他,他一會兒就回家了,」王媽媽回憶,但一直到晚間8點多,仍不見兒子蹤影。
致電公安局詢問狀況時,王媽媽說民警貌似「心情不太好」,僅告知她,兒子在園區待了一年多,起碼要讓警方瞭解情況。王媽媽焦急回應:「我兒子去了一年多沒有錯,但是他(前年)9月8號把所有真相告訴我,我就去報警了⋯⋯不是說他願意在那邊,而是他回來不了。」她向警察強調,兒子同月稍晚也在網上報警,「如果你們能夠把我兒子及時解救回來,他也不至於在那邊受一年多的罪,不會被打成這個樣子」。
是受害者,還是罪犯?
隔日,王媽媽收到公安發出的通知書,確定兒子因涉嫌「偷越國(邊)境」遭到刑事拘留。
據中國《刑法》定義,刑事拘留是「現行犯或重大嫌疑犯」所採取的「臨時剝奪其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而非處罰手段。最長拘留時間可達37天,以等待人民檢察院做出是否批捕的決定。 拘留期間,家屬不得會見當事人,只能委託律師會面。
甫與兒子團聚,又再次接獲刑拘噩耗,王媽媽感到身心俱疲。「我現在要求不高,只希望公安重新處理,讓我兒子能及時治療身上的傷,」王媽媽告訴DW,「哪怕是判刑,我也爭取監外執行,求求國家幫忙。」
去年12月6日,王媽媽兒子正式遭中國檢方以「偷越國(邊)境」罪名逮補。至截稿前,他仍被羈押於同一處看守所,以待公安局調查取證並開庭審判。而家屬始終無法會見到當事人一面,「連衣服都不讓送」。
她另透露,在與兒子同日被遣返的大批「嫌疑人」之中,也有人面臨相同處境。
位於北京的京都律師事務所11月撰文,即便是受到誘拐或脅迫而偷渡至緬北的人,仍很可能被視為非法越境,須負刑事責任。
至於詐騙罪,檢方則會以「強製程度」為準則,判定個人是否「被脅迫從事詐騙」。譬如,若當事人「僅僅是」被沒收了手機或身份證、未受拘禁,依然構成詐騙罪;但若是遭暴力對待如拘禁、毆打等危及人身安全,則可被視為「脅從犯」,依法可減輕或免除處罰,甚至無罪。
由於蒐證困難,多數人在法律面前並無法達到「完美受害者」的標準。站在親屬的角度,他們則無法認同當事人在遭到人口販運、受盡折磨之後,還得面臨拘留及司法制裁。
兒子仍困在園區的潘媽媽則告訴DW,她希望執法單位能有更多積極作為,「不管是中國,或者美國、德國、歐洲,不管是哪個國家,老百姓這樣子被害、被騙這樣子⋯⋯這是一個孩子,傷害一個孩子就是傷害一個家庭;毀了一個孩子就毀了一個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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