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案庭審疑問重重
2012年8月10日(德國之聲中文網)本周五,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門口依然戒備森嚴。庭內受審的是原重慶市公安局副局長郭維國、原重慶市公安局刑偵總隊長李陽、原重慶市公安局沙坪壩區公安分局黨委書記、常務副局長王智和原重慶市公安局技偵總隊長王鵬飛。據博訊網報導,以上四人都在重慶公安局接到報警後第一時間到過尼爾‧海伍德死亡現場,並對案情進行過偵破。博訊記者稱,王鵬飛"冒著生命危險"保留了一份海伍德的血液樣本,此樣本後成為對該案復查並對谷開來、張曉軍定罪的重要證據。郭維國、李陽、王智三人在"威逼利誘"下向谷開來"妥協投降",選擇包庇罪犯,以警方身份認定海伍德吸毒及飲酒過量致死,並安排將屍體立即火化,消滅證據。
8月10日的庭審結束後,合肥市中級法院副院長、新聞發言人唐義干向媒體表示,郭維國等四人已經承認隱瞞了谷開來捲入海伍德死亡案件的證據。
王立軍或以叛國罪受審
香港《南華早報》8月10日的一則報導援引匿名消息來源稱,對王立軍的審判下周將在成都舉行,罪名是"叛國罪"。報導稱,叛國罪可至死刑,但王立軍在調查薄熙來案件有功,會獲寬大處理。據媒體先前報導,王立軍曾因在遼寧任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撈取經濟利益受到中紀委的調查,而他後來也向中紀委實名舉報薄熙來家人腐敗以及向海外轉移資產等。《南華早報》8月9日的報導引述兩名獨立消息人士的話說,薄谷開來的兒子薄瓜瓜已經在某個時候被秘密帶回北京,以協助案件調查。
證詞代替證人
儘管王立軍、郭維國、李陽、王智和王鵬飛等均為尼爾‧海伍德案知情者及重要證人,但據庭審現場觀察人士的講述,在8月9日薄谷開來和張曉軍涉嫌謀殺案開庭審理中,法庭出示的證據均為書面證詞,由法庭人員大聲宣讀。唯一到場的證人是公安部一名鑑定人,稱今年4月對海伍德的血樣進行了檢驗,證實有毒藥的痕跡。
法院副院長弦外有音
庭審6個多小時後,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一小時後,中國官方新華社就發布通稿,對薄谷開來2011年11月13日晚毒死尼爾‧海伍德的細節作了描述,並稱"本案是共同犯罪,薄谷開來是主犯,張曉軍是從犯。"當天下午,合肥市中級法院副院長、新聞發言人唐義干就該案舉行媒體發布會。《明報》記者注意到,唐義干的新聞稿中提到庭審中被告的辯護律師發表的辯護意見。如薄谷開來辯護律師認為,尼爾‧海伍德在案件起因上有一定責任,谷開來作案時行為控制能力弱於正常人,並且在檢舉他人犯罪上有重大立功表現等,請求法庭判決時綜合考慮。而張曉軍的辯護律師指出,張是協從犯,請求法庭依法減輕處罰。
《華盛頓郵報》透露細節
《華盛頓郵報》援引從一名庭審現場人士那裡瞭解到的情況報導說,法庭上,檢控官出示了據稱是2011年11月10日,尼爾‧海伍德給谷開來兒子,當時就讀於美國哈佛甘迺迪學院的薄瓜瓜發的一封英文電子郵件的復印件。按照所附中文翻譯,海伍德警告薄瓜瓜說,如果不給錢,"就毀了你"(You will be destroyed)。《華盛頓郵報》說,法庭上沒有出示證據,證明這一郵件真的出自海伍德之手。該報還寫道,根據庭審中檢控方的敘述,毒死海伍德的第二天谷開來見到了王立軍並向他承認了毒殺行為,但她不知道王偷偷錄下了他同谷開來的談話。王立軍還保留了從伍德心臟取出的血樣,後讓當地警方兩次檢驗血樣尋找毒藥痕跡,但結果都是陰性的。
疑問重重
據博訊網轉載一名名叫趙象察的庭審現場旁聽者的敘述,尼爾‧海伍德因經谷開來介紹參與的地產項目未能開工向薄瓜瓜索要賠償費未果後,曾將薄瓜瓜軟禁於其在英國的住處。該文還稱谷開來曾與王立軍預謀殺害尼爾‧海伍德。此文的真實性尚未得到任何證實。
由於該案非常敏感,沒有任何一家外國媒體獲准進入谷案庭審現場。新華社發出谷案通稿後,中國媒體統一轉載。而海外中文論壇上則出現網友多種質疑之聲。包括庭審全程中為何一次都沒提到薄熙來的名字,薄瓜瓜到底受到海伍德什麼樣的威脅而被檢方稱為"薄谷開來認為尼爾‧海伍德已威脅到其子薄瓜瓜的人身安全,決意將其殺死",王立軍製作的谷開來犯罪經過錄音在哪裡,是否在庭上公開,血樣檢查到底是什麼樣的情況,合肥省中級法院副院長向外界公佈辯護律師稱"谷開來有重大立功表現"想透露什麼樣的訊息等等。
綜合報導:樂然
責編:葉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