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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佳受審懸而未決

當遠2008年3月19日

就在周二人大閉幕當天,中國著名異議人士胡佳接受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的審判。檢察署起訴胡佳的罪名是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可以被判處多年監禁。中國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強調,胡佳案件為個案,法院將依法進行處理。事實是,胡佳敢於揭露中國社會和政治傷疤的做法早就成為國家安全機關的眼中釘、肉中刺。歐盟主席國以及其他人權組織均呼籲中國政府釋放胡佳。以下是德國之聲的相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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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之東隅,收之桑榆:在中國受審的胡佳曾獲歐盟議會薩哈羅夫獎提名圖片來源: Europäisches Parlament

人權人士、異議人士、環保人士、愛滋病關懷積極分子、佛教徒——現年34歲的胡佳是中國政府眼中最著名的"壞分子"之一。國家安全機關將他看成是對社會主義制度的威脅。但他的武器是他善於言辭的唇齒和鋒利的筆尖。他願意接受採訪,敢於撰寫並談論一系列讓北京高層不滿的禁忌話題。

本周二,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開始對胡佳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一案進行審理。胡佳的律師李方平表示:「公訴機關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對胡佳提起公訴,主要基於的事實是,胡佳在2001年6月到2007年10月在海外網站上撰寫了六篇文章,接受了境外媒體的兩次採訪。其涉及的內容,公訴機關認為有部分是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

李方平律師在庭審時對胡佳進行了無罪辯護,並指出其當事人作為公民享有言論自由,受到憲法保護。但是李方平同時指出,法院在解釋公民言論自由和國家安全利益之間有很大的解釋空間,

「現在我們發現,危害國家安全與言論自由之間並沒有一條清晰的界線,其界定非常模糊,這也是造成公訴機關與律師之間存在巨大爭議的原因。我們認為,在沒有律法機關進行律法解釋,或者說最高人民法院進行司法解釋以前,這個爭議將始終存在。」

胡佳和他的妻子曾金雁一直致力於中國人權的改善,並經常受到安全機關的軟禁。2007年,胡佳夫婦被獨立記者組織"記者無疆界"授予年度特別獎。同年11月,胡佳通過網路参加了歐洲議會的一次聽證會,介紹了中國08年奧運會前人權狀況。很多獨立觀察家認為,胡佳參加了聽證是他這次受審的主要原因。歐洲議會議長伯特林在接受德國之聲採訪時,呼籲中國政府釋放胡佳。

"我們歐洲議會認為,中國在八月舉行的奧運會將會取得圓滿成功。但我們同樣希望中國能夠遵守人權標準。胡佳通過網路参加歐洲議會的聽證會,符合國際慣例。人們需要進行跨越國境的交流,現在有了這樣的技術條件。但是任何人不能因為參加聽證而接受處罰。人權標準既適用於外國,也適用於中國。"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周二在記者會上強調,中國在奧運會開始前並沒有加大對異議人士的壓力。胡佳的律師李方平估計,法院將在一周內作出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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