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校委會決定即時解僱戴耀廷
2020年7月28日廣告
(德國之聲中文網)據"香港01"等港媒報導,港大校委會周二(7月28日)舉行例會,討論解僱「佔中三子」之一、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一事。報導稱,校委會最終以18比2的大比數通過即時解僱決定。
戴耀廷在Facebook表示,"辭退我的決定,並不是由香港大學,而是由大學以外的勢力透過它的代理人作出"。他還稱,"這標誌香港學術自由的終結,香港學術機構的教研人員,再難自由地對公眾,就一些政治或社會爭議事情,發表爭議言論"。
據《明報》報導,港大教務委員會此前認為,戴耀廷在佔中案被定罪,屬行為不當(misconduct),但不構成充分的解僱理由。
2019年4月24日,被稱為"佔中三子"的2014年"佔中"運動發起人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因串謀公眾妨擾罪被判刑16個月,其中戴耀廷、陳健民立即入獄。服刑4個月後,戴耀庭同年8月15日獲保釋等候上訴。
身為香港大學法律系副教授的戴耀庭擁有港大終身制教席,獲保釋後繼續在港大任教。然而曾有多個建制派團體給港大寫信,要求革除戴耀庭的教席。港大校方2019年成立的相關委員會因此召開會議,討論戴耀廷的終身制教席去留事宜。
在Facebook上,戴耀廷還向港大將其培育為一名法律學生、法律老師、法律學者以及法治的守護者而致謝,並稱"目睹所愛的大學沉淪,我感到心痛"。他也稱,不會停止為香港的法治而戰,希望看到"一所自由的港大重生"。在周三(7月29日)的帖子中,這位法律學者稱,雖然知道不可能成功,但還是決定「向香港大學校監,即特首林鄭月娥,就校委會辭退我的決定提出上訴」。
© 2020年德國之聲版權聲明:本文所有內容受到著作權法保護,如無德國之聲特別授權,不得擅自使用。任何不當行為都將導致追償,並受到刑事追究。
王凡/樂然(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