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頌恆:全額追款「極不合理」
2016年12月20日(德國之聲中文網) 立法會秘書處表示,12月19日下午已經收到了游蕙禎的要求延期處理的回復,後者指出,案件的司法程序尚未完成,應等待終審法院的最終裁決,隨後才能決定是否應追繳款項。
今年11月30日,梁、游二人的上訴已經被上訴庭駁回;而就在上周,兩人宣佈將在今年12月28日正式向香港終審法院提起上訴。不過,立法會秘書處已經在今年12月5日以憲報號外的形式發布公告,指出依據立法會條例以及高等法院的判決,梁頌恆、游蕙禎的議員席位出缺。隨後,秘書處致函梁、游二人,追討每人93萬港元的款項,限期兩周歸還。
據香港《蘋果日報》報導,梁頌恆表示,即便終審法院裁定他們敗訴、喪失議員資格,立法會秘書處全額追繳款項的做法也"極不合理"。梁頌恆認為,根據之前香港高等法院的裁決,喪失議員資格的時間點是在立法會宣誓當天,即10月12日;因此,10月1日至10月12日的議員酬金不應包括在追收金額之內。他還認為,同一時期內他以議員身份預支的辦事處運行資金、有關的實報實銷款項也不應該包括在追繳款項之內。
游蕙禎在給立法會秘書處的回復中也表示了同樣的觀點。
立法會:可以民事索償、也可申請二人破產
據立法會主席梁君彥透露,今年11月,梁頌恆已經提交了一部分運行開支的單據,其中包括11部電腦以及5部iPhone智慧型手機等辦公設施,涉及30多萬港元;游蕙禎則沒有提交任何單據。梁君彥還說,梁、游二人的立法會通行證、鑰匙也沒有歸還。他表示,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將在1月中旬商討是否展開法律行動。行管會副主席李慧瓊則表示,行管會可以採取民事索償、申請二人破產等多種手段;她還批評說,梁、游二人現在同行管會的溝通很不順暢,她只能通過媒體得到消息,"情況並不理想"。梁君彥、李慧瓊都是"建制派"的香港立法會議員。
香港民主黨主席、"泛民派"議員胡志偉則對媒體表示,梁、游二人有權要求延遲向行管會交還款項,而行管會應該考慮程序公議的問題,可以等待兩人上訴到終審法院、有終極裁決後再展開追討行動。
還有4名議員席位告急
今年10月12日,在香港立法會的新任議員就職宣誓儀式中,新當選的本土派議員梁頌恆、游蕙禎拿出"香港並非中國"(Hong Kong is not China)的旗幟,並更改誓詞內容,導致宣誓無效。此後,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批准兩人可以重新宣誓。但是,香港特首梁振英以及律政司請求法院進 行司法審查,要求推翻梁君彥的決定,阻止梁頌恆、游蕙禎重新宣誓。香港高等法院則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11月初的釋法,裁定梁、游二人喪失議員資格。
12月初,香港特區政府律政司亦對另外4名立法會議員劉小麗、姚松炎、羅冠聰及梁國雄的宣誓問題提請司法復核,要求香港高等法院裁定他們的宣誓無效,並且頒令讓他們的議席懸空。香港律政司認為,這四人在10月12日立法會議員就職宣誓儀式時所進行的宣誓"不是有誠意莊嚴地進行的"。四人中,劉小麗在宣誓時以極慢的速度一字一字地讀出誓詞。姚松炎、羅冠聰以及梁國雄則改變誓詞內容,或者以不正常的語調讀出誓詞。
根據全國人大對香港《基本法》第104條的司法解釋,"宣誓人故意宣讀與法定誓言不一致的誓言,或者以任何不真誠、不莊重的方式宣誓,也屬於拒絕宣誓,所作宣誓無效,宣誓人即喪失就任相應公職的資格。"
劉小麗、姚松炎、羅冠聰及梁國雄案件預定將於今年2月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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