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林決意為在華被判死刑公民「請命」
2014年8月21日(德國之聲中文網)經3年審理,中國廈門中級人民法院8月19日作出一審判決,以雙重殺害罪判處一名36歲德國公民死刑。消息傳來,在早已廢除死刑的聯邦德國引起廣泛關注。
德國反對任何形式的死刑
德國外交部立即發表聲明稱,將盡其可能,使死刑判決不被執行。一名發言人重申了德國政府的一貫立場,強調,德方「從根本上反對任何形式的死刑」。
德中雙方均為透露當事人的姓名。如果廈門中法的這一最新判決被執行,這名36歲德國人將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以來首次對一名德國公民施以極刑。
據媒體報導,廈門中級人民法院在昨天的裁決中認定這名來自巴伐利亞州的德國人犯下故意殺人罪,於2010年在華南城市廈門在大街上以鐵錘和匕首分別殺死了自己在慕尼黑上大學時的女友及其男友,並試圖自殺。據悉,被告本人尚未決定,是否上訴。
多個人權組織也呼籲阻止中方執行這一死刑判決。人權組織「國際特赦組織」認為,被告命運最終如何,難以判斷。該組織亞洲問題專家哈爾佩(Verena Harpe)對德國福音教通訊社表示,很難估計,被告真的被處決的危險到底有多大。她指出,根據中國法律,被告有權提出上訴。從2007年起,所有死刑判決須經最高法院核准。但問題在於,中國不存在赦免制度,一旦上訴無效,判決就會付諸實施。儘管各方呼籲,2009年,仍有一名巴勒斯坦裔英國人因毒品走私罪被執行了死刑判決。
人權組織
哈爾佩強調,中國司法實踐中,在最終裁決和判決執行之間,有時只有數月時間。這位人權問題專家指出這樣一個事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每年執行死刑數量超過全球所有其他國家執行數量的總和。
哈爾佩指出,死刑執行在中國被視為國家機密,據估計,中國被處以極刑人數每年多達數千。不過,確切數字外界無法獲知。她指出,現在的這位德國公民的審判案是怎樣進行的,她無法估計。但她強調,有大量不公正的法院審判案,「中國依舊不是法治國家」。
哈爾佩指出,聯邦政府盡其可能,使中方不執行對這位德國公民的死刑判決,這是重要的。她同時提出要求說,聯邦政府因以此案為契機,與中方討論「在遠景上廢除死刑這一更普泛的論題」。
設址香港的「人權觀察」組織研究人員王松蓮(Maya Wang)周四對德新社表示,德國政府的介入是否能奏效,她難以估計。她指出,來自歐美或澳洲的外國犯人在獄中有某種「優待」,例如,飯食好一些,不被強迫勞動。不過,她不能確認,這位德國人的國籍或聯邦政府的求情最終是否能產生影響。
德國重要媒體之一的《法蘭克福匯報》在一篇評論中指出,死刑判決同這位德國人的殺人行為一樣不人道:「這位男士的作案行為本身證據確鑿,因此,人們在此案上不能對中國司法當局說三道四。問題在於量刑。而就此案而言,人們不能不認定,如同在任何其他國家一樣,死刑判決都是非人道行為」。評論相信,鑑於根據中國司法,每一個死刑判決都需經由最高法院審批,因此,對德方來說,尚有迴旋餘地,此外,也存在著緩刑兩年、然後重新量刑的可能性。評論就此指出,「在中國監獄度日當然不會舒服,但第一,懲罰是必要的;第二,帶著對未來可能獲得減刑的期待活著,總比以正義的名義被殺死要好得多」。
來源:德新社/法新社 編譯:凝煉
責編:李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