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自由日比較世界各國新聞自由
2006年5月3日德國
新聞自由在德國由基本法第5章給予了保障性規定。國家給予在德國的記者以從事新聞職業的自由、建立新聞機構的自由和對當局可以起訴的訊息要求權。
德國國家機構尊重新聞自由的情況總的來說是不錯的,在2004年對世界165個國家新聞自由度調查後列出的排行表上,德國的新聞自由度排在第11位。但是德國也存在一些有爭議的問題,比如所謂的「西塞羅案例」。政治雜誌「西塞羅」(Cicero)的一名記者撰寫了伊拉克恐怖分子阿布.穆薩布.阿爾薩爾卡維的小傳,文中引述了聯邦刑警局保密資料中的訊息。出於幫助洩密的懷疑,他查找的大量資料被沒收。此事在德國引起了激烈的討論,焦點是新聞自由和國家權利的界限究竟在哪裡。
俄羅斯
俄羅斯的情況是:電視和廣播這些大眾傳媒幾乎沒有新聞自由可言。自從打擊關閉了獨立的電視台NTV和TV6之後,國家壟斷的電視台成了一個愚蠢的宣傳機器,在一些批評者看來,情況甚至比上世紀70年代的蘇聯電視更糟糕。電視屏幕上不出現異議政治家,沒有政治實況播出,除了長達幾個小時的娛樂節目,就是懷念蘇聯時代的歷史題材。
廣播的情況差不了多少。著名的「莫斯科回聲」廣播台這樣的獨立電台受到越來越大的要求自檢的壓力。國外俄語廣播如德國之聲廣播、BBC或RFI通過所謂重播台拆散重組,把政治性剝去。
報刊市場情況略有不同。有些獨立報刊擁有有限的讀者群。完全不同的是網路,在網上可以看到俄羅斯國內和全世界的俄語網站,瞭解各種政治觀點。但是,獨立的記者在俄羅斯始終面臨著被毆打和殺害的而最後破不了案的危險。各省的情況更要嚴重得多。俄羅斯的新聞自由可以歸納成一個公式:言論自由在俄羅斯是存在的,但發表者須付出昂貴的代價。
阿拉伯國家
阿拉伯國家的新聞自由因國而異。今日真正有新聞自由的只有巴勒斯坦地區和黎巴嫩,不久前又有了個伊拉克。在埃及,儘管存在非常狀態法,人們說那裡有有限的新聞自由。其它阿拉伯國家雖然也說新聞自由,但總的來說是一句空話。
突尼斯政府拒絕讓記者無國界的一名負責人入境參加訊息峰會。摩洛哥當局逮捕了一家報紙的記者阿裡.馬拉貝特。他只是發表了一幅國王的漫畫,被認為是污辱國王陛下和王朝。這名記者面臨5年徒刑,這張報紙不許再出版,而且他在今後10年裡不得再寫和發表文章。
但是,阿拉伯國家的統治者們近來越來越認識到新聞和言論自由對於一個國家的合法性的重要意義。
中國
談到新聞自由,世界各國是言必稱中國。結果是:新聞自由這個詞在中國政府眼裡不但沒有越來越光輝,反而漸漸進入了實際忌諱區域。從文化革命到今天,中國的新聞自由走了一條曲線。八十年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歷史上新聞最自由的一段時間,八十年代末被封的世界經濟導報等展開了一系列大膽的討論。八十年代末的學生運動後,九十年代可以說是新聞自由度往回走的年代。進入2000年後,可以說中國進入了言論和新聞自由與不自由之間的大徘徊。一方面,中國對不喜歡的言論進行封鎖,包括新聞媒體的關閉,谷歌的自律,雅虎的「配合」,從而使中國的一個負面不斷出現在西方媒體的頭版頭條。但另一方面,也應該看到,對有些事件的報導,比如腐敗、礦難等等,允許報導的尺度有所放寬(當然是允許中國國內媒體報導)。有人會說,中國是進入了一個成熟的控制媒體階段。但似乎也可以理解成:中國還不知道在這方面應該怎麼走下去。還沒想好。
一個典型的例子就是最近的冰點事件。一個官方的媒體被封,創造了一個新紀錄;在封了不久後重新啟封,又創造了一個紀錄。冰點被封引起了很大的反響,但其它媒體事件不也有很大反響嗎?至於冰點重新啟封,原因究竟何在,世人並不明白。很大的可能是中國那些老黨員的集體作用。但無論如何,封而又啟,是一個罕見的事情。也許它恰恰像徵了那種徘徊。這種徘徊最後引向何方,目前還難以定論。
美國
在美國,新聞自由也得到憲法的保證。應該說,美國是有相當新聞自由度的國家。但是,一旦涉及所謂保密訊息,美國的新聞工作者就不得不與國家機器展開鬥爭。
最近的典型事例就是紐約時報記者尤迪特.米勒。她去年在監獄裡度過了85天,因為她揭密美國中央情報局情報員瓦勒利.普萊默,然後拒絕告知所引用的保密情報的來源。儘管到處申訴,指出允許記者擁有保護來源的權利才是符合公共利益的,她還是受到了懲罰。
她曾經獲得普立茲獎。然而她的監獄經歷卻讓許多記者膽戰,尤其在引用匿名來源的訊息方面,今後應該怎麼辦,幾乎醣成了一個心理問題。當然,有關來源透露的訊息並不一定都是真實的。就以米勒為例,也是她當年在泰晤士報上「披露」伊拉克在研製核武器,這篇報導成為美國進攻伊拉克的合法藉口之一。
巴西
巴西的新聞自由經歷了兩個截然不同的階段。在1964年至1985年的軍事獨裁時期,巴西的報刊、書籍、戲劇、電影,甚至流行歌曲都受到嚴厲的檢查和監督,許多記者和作家受到酷刑,許多被流放。
軍事獨裁階段結束後,理論上在巴西是存在新聞自由了。也許政府是不控制輿論了,但卻另有人控制。尤其在裡約熱內盧、聖保羅這些大城市,存在著許多嚴重的社會問題,比如,如果哪個記者披露販毒集團的問題,就有遭遇殺身之禍的危險。
2002年,記者梯姆.洛佩斯為Globo TV電視台製作了一部反映虐待未成年人和販毒的紀錄片後,被殘酷地謀殺了。當記者,尤其是一個誠實的有成就意識的記者,在巴西是一件非常危險的事。(平心綜合編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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