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人各家自掃門前雪 文化背後的法制規範
2016年1月24日(德國之聲中文網)「各人自掃門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這句中國的古老諺語,一般是被用來形容只顧自己,不管別人的自私行為。但在「德國人各家自掃門前雪」這一具體的語境中,就有了截然不同的含義。其實,這裡完全可以按照這句諺語的原意來理解:即是大家各自做好自己份內的事情。
德國的冬天總會有幾天很冷的天,東部、南部地區下雪的情況極為常見。幾乎每戶人家的地下室或工具房裡都備有專業的木質雪鏟。如果在大雪之後出外散步的話,就會遇見不少在自家門前鏟雪的人。他們往往不僅僅是在自家院子裡鏟出一條通道來,而且也會在自家院子外面的人行道上鏟出一條通道,讓過往的人通行無阻。先出來清掃人行道上積雪的人,一般掃到與鄰家院牆的分界線後,便再不會越雷池半步。而後出來掃雪的鄰居自然會把這雪中的小道接通。所以大雪過後,人行道上會出現一條寬窄不一的小路供行人通行,中間少有斷裂。
這番情景或許會讓初來乍到的中國人感觸頗深,原來外國的「雷鋒們」也是這樣隨處可見。其實,仔細瞭解下來就會知道,在德國「各家自掃門前雪」有明確的法律規範可循。
德國法律規定,「冬季服務」(Winterdienst)即清除積雪是為確保公共和私人的道路交通暢通無阻,屬公民的義務和責任。如果過路行人在屋子所轄範圍內因為相關責任人沒掃雪而摔倒,根據德國民法 (BGB § 823 (1))需對其追究其責任。一般情況下,各家除雪工作需要在工作日7點到20點之間,周末和節假日9點到20點之間完成。在德國的不同地方具體規定又各有不同。比如,波昂的街道清潔條例裡規定,清除積雪後的人行道要有1.5米寬,以便足夠讓兩個迎面而行的人通過。而杜塞道夫的規定裡,掃出的人行道則只需1米寬。
掃雪的義務一般歸房屋的擁有者。如果住的是自家的獨棟住宅,那麼其門前和周圍的人行道由該家負責清掃。多家共住的房子要看鄰居之間如何約定了。對於租住的房子,房東可以把這個義務委託給房客,但這必須要在租房合同中寫明。否則的話還是由房東負責。
除清除積雪外,通常還會在濕滑地段撒上用來化雪和防滑之用的粗鹽粒。在德國居民區的很多地方都可以看到一種黃色的塑料箱。箱子中放的就是化雪鹽。箱子和鹽都是市政管理局為市民準備的。不管是企業還是個人都可以自取,下雪時灑在自家門口和路邊,雪就不會結冰,塑料箱由專人照看,負責不斷向箱子添加鹽,整個冬天箱子都不會空。
所以編者認為,這種 「各人自掃門前雪」的德式務實實際上很值得推崇。法律框架下加上自覺,構成了德國的約束機制,也就構成了一個成熟的社會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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