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請放人」到「再請放人」
2013年10月24日(德國之聲中文網)近日,廣州媒體《新快報》記者陳永洲因報導國企中聯重科財務等負面新聞被長沙警方以"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刑事拘留。
周三,《新快報》就此事在其頭版整版刊文要求釋放陳永洲。周四,該報敦促警方"不能先抓後審",並"再請放人"。法新社評論認為,這是一次鮮有的中國媒體公然反抗當局的事件,該事件引起了諸多網友和媒體同行的同情和支持。
廣電總局:堅決維護記者正當的採訪權益
據《中國新聞出版報》報導,中國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表示已注意到此事並高度關注事態的發展。此外,該局稱已通過地方新聞出版行政部門瞭解情況,並協調有關部門確保公正、穩妥處理此事。
廣電總局是北京政府控制媒體和審查所有有關記者工作資格事宜的關鍵機構。《中國新聞出版報》報導指出,"總局將堅決支持新聞媒體開展正常的採訪和報導活動,堅決維護新聞記者正當、合法的採訪權益。"廣電總局同時也強調"堅決反對各種濫用新聞採訪權利的做法",並希望有關媒體"客觀、理性地報導此事"。
中聯重科:我們有錯嗎?
長沙市公安局認定,陳永洲在其報導中捏造中聯重科的管理層收購旗下優質資產進行利益輸送,造成國資流失,並污衊中聯重科銷售和財務造假。
中聯重科20%的股份歸國有,先後在深圳和香港上市,總股本超過80億元。該公司一名代表在接受新浪網站採訪時表示《新快報》的報導毫無證據。當新浪記者問及中聯重科如何看待網上有關此事的輿論時,這名代表回答:"大眾看來,記者面對一個上市公司時,似乎處於弱勢。但實際上,真正弱勢是,是千千萬萬中小投資者,是受此事牽連的普通員工。後者的利益不應該被忽視。我們保護這些人,有錯嗎?"
記者無國界:政府必須停止騷擾記者和網民
中國媒體廣泛批評陳永洲被刑拘事件,指責警察濫用職權。據美聯社報導,《南方周末》官博周四發表博文指出,警察正蓄意製造恐怖氛圍。
近期中國當局開展了大規模打擊"網路謠言"的專項行動,根據最高法院和最高檢察署出台的司法解釋,誹謗他人訊息被點擊、瀏覽5000次以上或被轉發500次以上的,可構成誹謗罪。
總部位於巴黎的維護新聞自由的人權組織"記者無國界"稱讚《新快報》的"勇敢"之舉並支持其釋放陳永洲的要求。記者無國界在一份聲明中表示:"政府必須停止騷擾記者和網民,必須結束'打擊網路謠言'運動,因為這只是壓制不同意見的藉口。"
中國官媒《環球時報》一面試圖平息針對政府的怒火,一面要求當局高層介入此事,該報周四發文《依法保護記者,依法維護企業》指出:"中國社會將逐漸對這些案件形成就事論事的平常心,這樣的平常心將最終促成矛盾糾紛的有序解決。"
來源:法新社 編譯:安靜
責編:葉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