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名維權律師未通過律師年度考核
2009年5月31日按照規定,2009年5月31日下午5點半是中國律師今年通過年度考核登記的最終期限。任職於高博隆華律師事務所的黎雄兵律師在接受本台電話採訪時表示:"不出預料,沒過。"
一周前,黎雄兵被上級有關部門明確告知,今年他不能正常順利地通過律師年度考核。除了黎雄兵外,在高博隆華律師事務所工作的律師中還有幾名也沒能在5月31日之前通過律師年度考核。這些律師具有一個相同之處,就是他們頻頻授理中國行政當局不喜歡看到的維權案件和敏感案件。同樣被年度考核"卡掉"的維權律師江天勇表示:"上面壓到律師事務所,律改採取配合的措施,對維權律師進行打壓。以前警告,有些案件拿不到手續。現在以考核不通過或者拖著,根本性解決律師參與維權案件的問題。"
律師"年度考核登記"制度的前身是律師年檢註册制度。按照這項制度的規定,依法取得執業資格的律師必須在每年5月份前交納一定數額的年檢註册費,並且省級司法行政機關在律師證上加蓋"年檢註册"的印章之後才可以繼續從業。因為這項制度同行政許可法、律師法等多部法律相抵觸,並被眾多律師指責為是向律師強行敲詐收費的行政規定,2008年7月,中國司法部頒布號令正式廢止了律師年檢註册制度。2009年年初,許多省市級的司法行政機關推出律師"年度考核登記"制度。北京安匯律師事務所律師唐吉田介紹說,用年度考核代替違法的年檢背後有兩個目的:"一個是維持經營過去沒有法律依據的高收費,另一個是對堅持法律不向違法指導監督低頭的律師給予相應的懲戒。"
如果不能在規定的時間內通過律師年度考核,那麼律師面對的將是至少暫停執業資格的後果。在極端的情況下,律師還有可能被注銷執照。黎雄兵律師分析說,今年不能通過考核的律師數量比去年多,並且這一人數在今後會越來越多:"這是不以司法當局和律師本人意志為轉移的。這是中國社會發展客觀的必然現實。比如說,公民權利意識的覺醒和社會矛盾日益加劇所決定的。從事公民權益維護和關心公共利益、從事公共利益法律服務這樣一個職業群體人數只會越來越多。"
黎雄兵表示,打壓維權律師是對中國近年來不斷提出"依法治國""建設法治國家"口號的莫大諷刺,也是中國法治進程中的恥辱。他說,律師作為專業執業群體的基本的職業權利都得不到保障,那麼可想而知,權利遭侵害的公民又怎能依照法律保障自己的權益。
沒有通過考核的律師都表示要盡快找到有關部門進行交涉,通過中國現行法律捍衛正當權利。江天勇律師說,雖然失去律師這份工作的危險是存在的,但是他並不感到害怕:"如果把一些非法的東西強行加給律師,律師就要遵守,這個證就沒有什麼價值。作為一個律師來說,各種各樣的非法要求必須答應的話,那還怎麼去維護當事人的權益呢?我會據理力爭。我相信,不是哪一個人、某幾個人,某一個部門就可以阻擋中國法治前進的步伐。我覺得,不可能。"
作者:洪沙
責編:樂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