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法院要求華盛頓解除對伊制裁 美表示不服
2018年10月3日廣告
(德國之聲中文網)法官優素福(Abdulqawi Ahmed Yusuf)在周三(10月3日)宣佈,國際法院(也稱「國際法庭」)全票通過裁決,責令華盛頓必須取消今年5月8日宣佈的對伊朗制裁措施中所涉及的藥品、醫療服務、食品及農產品的禁運。
國際法院指出,對人的生存所需物資的禁運"有可能嚴重損害伊朗境內個人的健康與生命";對飛機配件的禁運也"對伊朗境內民航安全及乘客的生命構成潛在危險"。
在今年5月退出旨在遏制德黑蘭核野心的歷史性交易後,川普于8月份實施了第一輪對伊制裁;第二輪制裁預定11月實施。
國際法院負責裁判聯合國成員國之間的糾紛,其裁決具法律約束力,且不接受上訴。不過,該法院沒有強制實行裁決的機制。
伊朗感覺得到了認可
伊朗對國際法院的裁決表示歡迎。
伊朗外交部發布聲明,「該決議是對我們合法立場表達的認可」,並稱根據國際法該裁決應有約束力,而美國必須遵守國際承認的協定,排除退出2015年在維也納簽署協議的做法。
美國不聽從國際法院的裁決
早在國際法院作出裁決前,美國已發表聲明,稱國際法庭對該事宜不具管轄權。國際法院是聯合國為處理國際糾紛而設立的司法機構,其裁決具有約束力,但不具備執法能力。美國和伊朗在過去年間都曾對國際法院的裁決置若罔聞。
美國退出了與伊朗簽署的多邊協議,並於今年5月宣佈對德黑蘭重新啟動制裁機制。國際法院裁決認為,美國的做法違法了美伊兩國於1955年簽署的友好協定,而在法院就該事件徹底作出澄清之前,美國不能啟動對伊朗的制裁。
不過,相關的國際法院程序何時開始,目前還是未知數。就經驗看,國際法院的司法程序會持續數年。
凝煉/李魚/苗子(法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