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學者論中印巴三角關係
2006年11月20日印度對於中國這個北方鄰邦如何看待,中國對巴基斯坦進行核技術援助是否會成為中印之間關係發展的障礙?本台中文廣播部記者石濤採訪了印度尼赫魯大學國際關係學院副教授斯瓦拉-辛格。
石濤:辛格教授,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即將訪問印度和巴基斯坦。中國已承諾協助巴基斯坦建造功率更大的核反應堆,這是否對美國與印度進行核技術合作的一種回應?
辛格:這兩個事件事件之間確實存在著關聯。印度和美國之間的核技術合作協議給了中國一個藉口,以便繼續與巴基斯坦在核技術方面進行更為密切的合作。中國和巴基斯坦也會利用這個機會,擴大已經進行了多年的核合作。
石濤:印度方面是否會在與胡錦濤會談時,就此提出抗議?
辛格:印度方面根本不能對此提出抗議,因為這只是中國和巴基斯坦在已有的民用核技術合作上的進一步擴展。為巴基斯坦建造核反應堆,是中國對巴基斯坦的一個長期承諾,已經持續了15年。而且有關中國對巴基斯坦核武器提供支持的猜測和懷疑已經持續了幾乎15年。我認為,最糟糕的事情早已經發生了,那就是巴基斯坦已經成了核武國家。沒有什麼還能比這個已經發生的事實更為糟糕的了。所以,在未來的數年內,我們所能看到的只是數量上的變化,而不是質變。所以,印度也沒有必要對中國和巴基斯坦在核領域的合作這一既成事實提出抗議。
八年以來,印度在和中國進行對話的時候,就從來不提巴基斯坦問題,這次中國和巴基斯坦擴大核技術合作的問題也不會成為胡錦濤在新德里的議題之一。我想,這次中印峰會唯一可能涉及核技術的議題是印度和美國之間的核技術合作協議。中國方面看起來對此非常關注。印度方面可能會對此作出一些解釋和澄清。
石濤:您認為中巴之間的核技術合作與印美之間的有什麼不同嗎?
辛格:我們談論印度和美國的核技術合作時可以看到,印美核技術合作協議包括的範圍是民用核技術,很明顯,這與中國和巴基斯坦可能簽訂的核協議是不同的。因為從印度的角度來看,中巴核技術協議所牽涉到的不僅僅是幾個核反應堆,而是一整套的核技術,這將為巴基斯坦在核領域提供非常多的可能性。根據不擴散核武器國際公約和其他的一些國際性協議,這些核技術轉讓是不允許的。因此,印美核合作協議和中巴核技術合作是完全不同的。
石濤:印度和巴基斯坦作為南亞地區兩個重要國家都擁有核武器,而且都沒有簽署核武器不擴散國際公約,這是否會使國際社會有所擔心,而且引起地區局勢的不穩定?
辛格:這是別人需要擔心的事情。事實是,印度和巴基斯坦已經是核武國家,國際社會應該承認這一點。如果要求印度不能從其他核武國家獲得核技術的話,那就應該對巴基斯坦提出同樣的要求。
而且印度和巴基斯坦在這一問題上的情況是不同的。印度已經證明了自己是一個負責任的核武國家,許多不擴散核武器條約的簽約國以及國際社會的大國也已經認可了這一點。我不覺得有任何人在這一問題上還會把印度和巴基斯坦拿來做比較。
石濤:中國,印度和巴基斯坦都是核武國家,而且都是地區大國,您覺得在這三國之間有可能展開三方的核技術合作嗎?
辛格:這還不是一個三方的核合作,但也許在未來會成為可能。因為印度和中國已經在某些領域進行了核合作,比如1995年,中國就向印度出口了一些核燃料。而這種合作在未來有可能繼續進行下去。
石濤:中國與印度近年來關係發展密切,但是中印之間歷史上有過領土爭議,還有西藏問題,再加上巴基斯坦核問題,這些因素會對中印關係發展產生怎樣的影響?
辛格:這不是一個簡單的黑與白的問題。這是兩個龐大的文明古國之間的交往。兩國近年來都有所發展,都面積龐大,而且擁有數量巨大的人口,在國際事務中也都扮演著重要的角色。但是,在中印雙邊關係之中也存在著一些複雜的因素,其中一些因素包括核問題,在中印關係的發展中始終是個矛盾。不過,中印雙方已經確認,歷史上的雙邊摩擦不應該對現在的中印關係發展構成障礙。可以在合作的同時,把這些問題分離出來,單獨處理。與此同時,也會產生新的問題,需要大家面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