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國達成「亞太清潔發展和氣候夥伴關係協議」
2005年7月29日六國代表在寮國首都萬象參加東協國家論壇期間進行了秘密會議,並達成地區協議,通過發展環保能源技術,來遏制有害氣體排放。而這份協議與1997年京都議定書的不同之處在於,並沒有設定減少有害氣體排放量的標準,而是強調運用最先進技術來限制排放量,並確保那些提供這些技術給那些最需要的國家,特別是發展中國家。
澳洲环境部長坎布爾表示,「減少全球有害氣體排放的真正有效方法是讓中國和印度,這兩個排放量全球最大,但是在京都議定書中卻沒有相應義務的國家,尋找到實際方法,來發展那些能夠在能源消耗上升的情況下,排放量減少的技術。」
為了遏制有害氣體排放量,以對應全球氣溫升高的溫室效應,聯合國在1997年曾經通過了全球氣候變化框架公約,也就是俗稱的「京都議定書」。其中規定各國在2012年時的有害氣體排放量必須比1990年的水準降低5.2%。京都議定書今年二月正式生效,但遭到了一些國家的抵制,其中美國和澳洲就没有簽署該協議書,並認為這樣的強行規定會對工業國家經濟造成極大損失。同時,澳美認為中國和印度也是有害氣體排放大戶,但卻憑借發展中國家的身份免除減少排放量的義務,這是不公平的。美國總統布希就曾表示京都議定書毫無邏輯。這也是這次澳洲和美國與中印這樣的發展中國家進行單獨協商的原因。目前參加協商的六國佔了全球溫室氣體排放量的40%,特別是有燃煤和汽車廢氣帶來的二氧化碳。而澳洲和中國則是世界最大的煤炭出口國。如果這六國能夠達成實質性協議,對於全球氣候保護自然意義深遠。
但是,也有人對此並不抱樂觀態度,綠色和平組織氣候保護運動的主管坦莫女士就是其中之一,她認為這份六國意向書並沒有給人們帶來太多的驚喜,「從這份意向書上看,它僅僅是一個六國之間有關能源技術的貿易協定。它完全是基於自願基礎上的,雖然在其中也提到了氣候變化,但卻絲毫沒有談到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的問題。從我們的觀點來看,這一毫無約束力的協議不會取代京都議定書,而京都議定書才是協商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量的基礎。」
在六國的這份意向書中提到,發達工業國家將向發展中國家提供有關的能源技術,以幫助他們降低有害氣體排放量,坦莫女士認為這是一個積極的舉措,但她同時也懷疑美國和澳洲现在提出這一倡議的動機,「美國和澳洲似乎繼續在嘗試迴避京都議定書,他們在過去的幾年中一直拒絕簽署,也一直在尋找不規定排放量的替代方案。如果現在六國想要達成的是一般的技術轉讓協議,以使發展中國家能夠縮小能源技術方面差距,這將是一件好事。但是我們對此保持懷疑。同時,也對於發展中國家也是不公平的,如果美國和澳洲有减少有害氣體排放量的先進技術,那為什麼他們自己不首先使用這些技術,來減少溫室氣體的產生呢? 我認為這是不公平的。」
六國這次在萬象並未簽署最後協議,只是達成了一份意向書,澳洲外长唐納表示,今年十一月,六國部長將在澳洲就这份名為亞太清潔發展和氣候夥伴關係的協議細節進行商談,而六國也不排除吸收更多國家加入會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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