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資深記者高瑜一審獲刑7年
2015年4月17日廣告
(德國之聲中文網)周五當地時間上午9時許,北京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宣佈高瑜因"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被判處有期徒刑 7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高瑜的律師之一尚寶軍對德新社表示,對判決結果「非常失望」。而另一名代理律師莫少平對德國之聲透露,高瑜聽到宣判後反應平靜並表示要進行上訴。
莫少平也表示,高瑜的律師團隊將開始準備上訴程序。他說,「洩露國家機密」罪可以定罪5到10年,現在高瑜被判7年,這樣的判決不能說沒有法律依據,也不是重判。但是,法庭是在完全採信檢察機關的指控這一前提之下做出判決。」
現年71歲的高瑜於2014年4月24日被拘捕,當年9月被正式公訴,11月該案在不公開庭審的情況下開始審理程序。在此之後,北京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兩次申請延期宣判該案均獲准許。高瑜的律師團隊於今年3月下旬向法院遞交了變更強制措施的申請,理由是當事人年事已高,健康狀況很差,出於人道考慮,結束對其的關押不失為處理該案的選項。但不久後律師就得到了法院的口頭拒絕通知。
高瑜曾是德國之聲中文部的自由記者。在此之前,她因政治批判言論已兩度入獄,共獲刑7年有餘。去年檢方以"非法為境外提供國家機密罪"對她提出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