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圖書市場:出版太多,發行不暢
2005年10月24日「儘管開放政策以及1994年以來在圖書業進行的堅定經濟改革帶來了諸多寬松,政治和圖書之間依然是『如影隨形』的關係。...宣傳依然是中國日常文化的固定組成部分。直接隸屬於國務院的『國家新聞出版總署』大權在握,管理監督著全國的圖書和出版系統。
「除構成法律框架的各種條令和規定外,北京的總署及其省一級下屬機構還掌握著監控傳媒的其它手段。任何一家出版社的成立都必須獲得總署的批准。其過程及其複雜,充滿卡夫卡式官僚主義的繁文縟節。...尤其是出書受到國家嚴格監管,因為,總署才有權給官方的出版社發放國際統一書號,而沒有這一書號,任何投放市場的出版物均屬非法。」
然而,在實際操作方面卻大有出入。「法蘭克福匯報」注意到:
「私營文化出版公司可以以購買或掉換選題的方式從官方出版社那裡弄到統一書號,從而『名正言順』地使自己的書進入市場。據估計,這樣的文化出版公司目前有2000家。...業內人士相信,如果私營出版業得到新聞出版總署的許可,其前景將十分看好。」
中國書業面臨的另一個矛盾是出版有餘,發行不足。「法蘭克福匯報」就此指出:
「除營銷水準低下外,發行和流通是中國書業的最大弱點。...中國還沒有以更有效率、成本更低的方式介於出版部門和終端圖書銷售之間的中央圖書貿易中介機制。為此所需的面對所有市場參與者的流通書籍總目錄是沒有的...各出版社與其它出版社和書店發行中心、各中心之間、書店與發行中心、書店與出版社之間,各種訂購和發行渠道五花八門,同時並存。這同集訂購和發行於一身的更有效的做法相距甚遠。出版社依然與合作夥伴分享新選題,高積壓率、一方面是即使長達12個月的付款期也不遵守,另一方面則是某些搶手書籍交付緩慢或供貨不足,等等,是最常見的抱怨內容。」
「法蘭克福匯報」最後問道:
「中國的書商是否可算有福之人?以目前的結構調整條件、繼續存在的控制以及缺乏保障的市場前景而言,他們並不幸福。」